2018-06-14 14:48:47
建设单位: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
建设单位: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袁兆亮
编制单位: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朱辉
项目负责人:李凯盈
建设单位: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8946709933 电话:0431-84507666
传真: 传真:
邮编: 130000 邮编: 130000
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夏荷路
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处) 爱丁堡小区18栋111室
目录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4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商品混凝土预拌工程的生产企业,原址位于长春市朝阳区长乐公路18.8km处,生产规模为20万立方混凝土,由于长乐公路翻建占用场地,导致其需异地进行建设,现拟投资6351.86万元收购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处)原吉林省华阳食品有限公司场地进行生产,预计此次异地搬迁扩建后年生产能力为40万m3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是指水泥、集料、水以及需要加入的添加剂、矿物掺合料等成分按一定比例集中搅拌以商品形式出售给用户使用的混合土拌合物,具有工业化、专业化大生产的特点,质量相对于现场搅拌的混凝土更稳定,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也有利于节约水泥和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加快施工速度,减少粉尘、噪音等环境污染,有利于文明施工和提高工程质量等许多优点,因而,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受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的要求,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由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下,于2018年3月22日进行了现场勘查,详细收集了工程的有关资料,经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和环境管理检查的内容后,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于2018年4月2日、3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并参考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中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内容,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工作程序见图1。
1、十二届人大常委会8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年9月10日;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2月1日;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000年2月22日;(参考)
6、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 吉环委发[1996]1号,《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试行办法》,1996年1月30日;
7、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09月;
8、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 长双环建(表)字[2013]51号文《关于对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3年9月26日;
9、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 吉省价收字[1997]17号,《关于正式下发吉林省环境监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1997年5月22日;
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 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1、国家环境保护部 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年11月20日。
本项目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处)。本项目收购现已停产的吉林省华阳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场地作为生产经营场地,北侧隔长清公路距离居民区约30m;东侧紧邻一处加油站和一家石材厂;南侧为林地空地和苗圃;西侧为农田;西北方向厂界处紧邻好汉坡休闲度假村,距离生产装置约50m。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平面布置及周围环境情况详见附图2。
本项目总投资为635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
本项目生产场地占地面积约54443m2,本项目建筑面积1957.46m2,厂区内建构筑物情况见下表,本项目投产后可年产40万m3混凝土。
扩建项目主要建构筑物详见表3-1。
表3-1 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单位:m2
序号 | 建构筑物名称 | 面积 |
1 | 办公楼 | 888 |
2 | 锅炉房 | 30 |
3 | 宿舍、化验室、修理车间 | 889.46 |
4 | 洗车池 | 150 |
扩建项目主要生产和辅助设备组成见表3-2。
表3-2 主要生产设备组成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HZS180全自动搅拌系统 | 套 | 2 |
2 | HXF25型砼清洗分离机 | 台 | 1 |
3 | 水泥筒仓 | 600吨/个 | 4 |
4 | 粉煤灰仓 | 300吨/个 | 4 |
5 | 天然气锅炉 | 台 | 1 |
6 | 罐式搅拌车 | 辆 | 30 |
7 | 布料车 | 辆 | 6 |
8 | 铲车 | 辆 | 2 |
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表3。
表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
序号 | 原料名称 | 原材料年耗量 |
1 | 水泥 | 54443t/a |
2 | 沙子 | 160000m3/a |
3 | 碎石 | 160000m3/a |
4 | 水 | 2000t/a |
6 | 粉煤灰 | 3200t/a |
扩建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投资估算情况见表3-4。
表3-4 环保设施投资估算
治理项目 | 治理设施内容 | 金额(万元) | |
营运期 | 固废处理 | 清运设备 | 0.5 |
噪声 | 消声、减振等措施 | 5 | |
大气污染物 | 袋式除尘器、排气筒等 | 40 | |
沙石堆洒水装置、苫布等措施 | 3 | ||
职工食堂油烟净化器 | 3 | ||
废水 | 防渗旱厕 | 2 | |
合计 | 53.5 |
(1)给水
本项目用水分为职工生活用水(职工餐饮用水)、车辆清洗用水和生产用水,预计职工生活用水量约为4.5m3/d(1642.5m3/a),车辆清洗采用三级沉淀循环使用的方式,补水量约为1m3/d,总补水量约为180m3/a。
由于本项目拟建厂址没有市政供水管网接入,故其使用原吉林省华阳食品有限公司地下水井作为水源,该井深56m,出水量为10t/h,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量。
(2)排水
本项目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最终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于空气中,不外排;本项目所排污水仅为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其排放量约为4.9m3/d(1314m3/a),近期进入旱厕定期清运,远期待具备集中排水条件后,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本项目生产流程由混凝土生产加工和物流输送两部分组成。
混凝土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外购石子、沙子、水泥、粉煤灰进场,其中水泥、粉煤灰通过气力输送进入水泥仓、粉煤灰仓,石子、沙子直接卸在场地内,通过皮带输送方式投入HZS180全自动搅拌系统;生产时首先将各种原料进行计量配送,然后进行重量配料,之后加水进行强制配料,强制配料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从而保证混凝土的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通过泵机泵入搅拌车内运往施工现场。
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详见图2。
本项目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建设40沉淀池,投资3万元,洗车废水30吨/天,全部回用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最终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于空气中,不外排;故本项目所排污水仅为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其排放量约为4.9m3/d(1460m3/a)。
生活污水近期进入旱厕定期清运,远期待具备集中排水条件后,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工艺粉尘以及食堂油烟。
①锅炉烟气
本项目安装一台0.48MW的燃气热水锅炉提供冬季采暖用热,日用气量约为300m3,年耗气量约5.4万m3。
②工艺粉尘
本项目工艺粉尘主要来源有生产过程在输送、计量、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筒库呼吸孔和库底粉尘以及物料堆扬尘等。
本项目在采取保持道路路面清洁、定期撒水、确保筒库除尘器正常工作等措施下,其厂区内粉尘产生量将大大减轻,预计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其仍可维持在现有功能区水平上。
③职工食堂
项目自建有职工餐饮食堂方便职工生活,该食堂设有2个灶头,其按照《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的要求,企业餐饮食堂应为小型餐饮企业规模。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搅拌系统等生产设备。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和4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物全部为一般固体废物,其中生活垃圾可以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散落混凝土及沙石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及时收集和处置,基本未带来二次污染。
本项目使用现有固化场地进行生产,厂区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且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量较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故生产运行过程中对环境基本不会造成潜在风险影响,但企业应加强环境管理,减少和降低非正常工况排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现场调查以及结合环评批复和验收批复要求,企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详见下表。
表4-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评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
一、原则同意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本项目位于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公司占地面积为54443平方米,设计生产能力为4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内容为:新建HZS180全自动搅拌系统2套、HXF25型砼清洗分离机1台、600吨水泥筒仓4个、300吨粉煤灰仓4个、0.48MW天然气取暖锅炉1台、罐式搅拌车30辆、布料车6辆、铲车2辆。主要建筑物为:办公楼888平方米、锅炉房30平方米;宿舍、化验室、修理车间889.46平方米;洗车池1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35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 | 本项目位于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公司占地面积为54443平方米,设计生产能力为4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内容为:新建HZS180全自动搅拌系统2套、HXF25型砼清洗分离机1台、600吨水泥筒仓4个、300吨粉煤灰仓4个、0.48MW天然气取暖锅炉1台、罐式搅拌车30辆、布料车6辆、铲车2辆。主要建筑物为:办公楼888平方米、锅炉房30平方米;宿舍、化验室、修理车间889.46平方米;洗车池1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35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 |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意见,该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切实做好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 |
三、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 |
(一)、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最终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与空气中,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的防渗早厕,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二)、冬季用一台0.48MW天然气取暖锅炉配套安装不低于8米高的废气排气筒,烟气污染物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三)、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减小卸料落差,减少运输扬尘;同时对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带;对厂区地面,物料堆放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并在大风阴雨天气对物料加盖苫布,排放的无组织粉尘应达到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四)、采用封闭式生产工艺,在筒库的库底安装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共用一台袋式除尘器,经除尘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 本项目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
(五)、职工食堂设有5个灶头,配套安装静电油烟装置对餐饮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餐饮废气经专用排烟道排放,废气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3限值标准要求。 | 本项目废气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标准要求。 |
(六)、对搅拌机、离心机等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隔振、隔声等措施,长青公路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限值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限值标准要求。 | 本项目长青公路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限值标准;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限值标准要求。 |
(七)、生活垃圾由奢岭街道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部分散落混凝土及沙石用于路面铺垫。 | 已落实 |
(八)、按环评报告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已落实 |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试生产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已落实 |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6351.86万元收购吉林省华阳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场地作为生产经营场地,拟建设规模为年产40万m3混凝土,厂区占地面积54443m2。
⑴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各监测因子均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空气环境良好;
⑵地表水
本项目区域内主要河流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地表水尚有一定环境容量;
⑶声环境
本项目临近公路的东侧声环境监测值较高,且夜间不能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厂界其他方向声环境质量较好能够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⑴废水
本项目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最终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于空气中,不外排;故本项目所排污水仅为生活污水,其排放量约为4m3/d(1460m3/a),近期进入旱厕定期清运,远期待具备集中排水条件后,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⑵废气
本项目冬季取暖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属于清洁燃料,通过不低于8m高的排气筒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颗粒物扬尘来自于生产过程在输送、计量、投料过程、运输车辆动力、筒库呼吸孔和库底粉尘以及物料堆扬尘等。
输送计量等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适当撒水可大大减轻起尘量;运输车辆产生的粉尘可通过对车辆加装苫布、降低车速等措施减少起尘;物料仓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很大程度上降低颗粒物扬尘;物料堆可通过加盖苫布,并适当撒水来降低起尘。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颗粒物粉尘经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职工食堂餐饮油烟经除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其噪声值约在75~90dB (A)之间。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部分散落混凝土及沙石。其中生活垃圾可以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散落混凝土及沙石可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一般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所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氨氮、SO2和氮氧化物,考虑到本项目污废水不外排,故应将SO2和氮氧化物作为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内容进行要求,即SO2:0.022t/a、氮氧化物:0.1t/a。
根据国家发改委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其要求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处),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城市发展及土地利用规划。
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功能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区,项目建成后,餐饮油烟及工艺粉尘经治理后各种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且不外排,故不会改变受纳水体现有水体水质功能。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4a类区,所在区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标准,项目运行后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因此,项目建设选址符合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综合效益显著;公众认同度较好;企业在落实本环评所述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①加强生产物料的运输及装卸管理,减少扬尘排放。
②加强环保教育,制定环保设施操作管理规程,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排放,应立即停止生产系统的生产,并组织维修,待系统正常运转后,方能正常生产。
③加强厂区及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绿化,树种选择高大的常绿乔木与常绿的灌木相结合,多选择耐粉尘污染的树种。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以长双环建(表)字[2013]51号文《关于对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本项目位于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公司占地面积为54443平方米,设计生产能力为4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内容为:新建HZS180全自动搅拌系统2套、HXF25型砼清洗分离机1台、600吨水泥筒仓4个、300吨粉煤灰仓4个、0.48MW天然气取暖锅炉1台、罐式搅拌车30辆、布料车6辆、铲车2辆。主要建筑物为:办公楼888平方米、锅炉房30平方米;宿舍、化验室、修理车间889.46平方米;洗车池1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35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意见,该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切实做好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三、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最终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与空气中,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的防渗早厕,定期清运。
(二)、冬季用一台0.48MW天然气取暖锅炉配套安装不低于8米高的废气排气筒,烟气污染物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三)、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减小卸料落差,减少运输扬尘;同时对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带;对厂区地面,物料堆放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并在大风阴雨天气对物料加盖苫布,排放的无组织粉尘应达到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
(四)、采用封闭式生产工艺,在筒库的库底安装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共用一台袋式除尘器,经除尘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五)、职工食堂设有5个灶头,配套安装静电油烟装置对餐饮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餐饮废气经专用排烟道排放,废气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3限值标准要求。
(六)、对搅拌机、离心机等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隔振、隔声等措施,长青公路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限值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限值标准要求。
(七)、生活垃圾由奢岭街道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部分散落混凝土及沙石用于路面铺垫。
(八)、按环评报告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试生产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颗粒物废气应参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执行,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有组织排放 | ||
生产过程 | 生产设备 | 颗粒物浓度mg/m3 |
水泥制品生产 | 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 | 20 |
无组织排放 | ||
作业场所 |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 浓度限值(mg/m3) |
水泥制品厂 | 厂界外20m处 | 0.5 |
本项目建设一台0.48MW天然气采暖锅炉,其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二标准,详见表6-2。
表6-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SO2 | 50 | GB13271-2014 |
颗粒物 | 20 | |
NOX | 200 | |
林格曼黑度 | 1 |
本项目设有职工食堂一处,该食堂设有2个等效灶头,参考《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对饮食单位规模的划分标准,其为小型饮食单位,故应按照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小型饮食单位进行要求,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6-3。
表6-3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 模 | 小型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2.0 |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60 |
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评价标准执行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区、4类区标准,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4。
表6-4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 | 标准限值 Leq dB(A) | |
昼间 | 夜间 | |
厂界外1类 | 55 | 45 |
厂界外4类 | 70 | 55 |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①工艺粉尘
有组织颗粒物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1。
表7-1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50A1# | 颗粒物 | 3次/天,2天 |
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2。
表7-2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50A2# 本项目上风向 | 颗粒物 | 3次/天,2天 |
○2018050A3# 本项目下风向 | ||
○2018050A4# 本项目下风向 | ||
○2018050A5# 本项目下风向 |
②锅炉烟气
表7-3锅炉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50A6# | SO2、烟尘、NOX、黑度 | 3次/天,2天 |
③饮食业油烟
表7-4饮食业油烟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50A7# | 饮食业油烟 | 3次/天,2天 |
厂界噪声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5。
表7-5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50N1#东侧厂界外1m处 | 等效声级dB(A) | 昼间、夜间各1次,2天 |
▲2018050N2#南侧厂界外1m处 | ||
▲2018050N3#西侧厂界外1m处 | ||
▲2018050N4#北侧厂界外1m处 |
废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废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出厂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有组织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6157-1996 | YQ-2 | 电子天平 | BSA224S |
无组织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5432-1995 | YQ-2 | 电子天平 | BSA224S |
SO2 | 定电位电解法 | HJ 57-2017 | YQ-9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崂应3012H |
颗粒物 |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 GB 5468-91 | YQ-2 | 电子天平 | BSA224S |
NOX | 定电位电解法 | HJ 693-2014 | YQ-9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崂应3012H |
林格曼黑度 |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 HJ/T 398-2007 | YQ-42 | 黑度板 | - |
饮食业油烟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 GB 18483-2001 | YQ-9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崂应3012H |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2。
表8-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测定方法 | 方法来源 | 出厂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Leq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00309816 | 多功能声级计 | AWA6228+ |
本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资质情况详见表8-3。
表8-3人员资质一览表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
最高管理者 | 朱 辉 | / | / | 经济管理 |
授权签字人 | 于 敏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4号 | 社工 |
技术负责人 | 孔庆宣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3号 | 制药工程 |
实验室负责人 | 吴盼盼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1号 | 环境工程 |
质量负责人 | 李凯盈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2号 | 资源环境科学 |
实验员 | 沈镝镝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6号 | 应用化学 |
实验员 | 李雪梅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5号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①及时了解记录生产工况,保证验收监测过程中生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负荷75%以上,在低于75%时停止监测。
②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监测点位布设科学性、代表性与可比性。
③验收监测时,尽量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用列出标准测试方法,尚未列出测试方法的污染物,尽量选择国家现行的标准测试方法。
④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环境监测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都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⑤废气测定前进行校正仪器,噪声在测定前、后均对仪器进行校正。
⑥每批水样测定同时做空白试验,并带有10%-20%的质控样和10%平行双样.废气和噪声测定前需校正仪器,水质监测质控样品分析结果见表8-5。
⑦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准、校核,最后由授权签字人审定。审定。
监测期间,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正常运行,设计开采能力1481.48m3/d,实际生产能力1185m3/d,生产工况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9.2.1.1废水
本项目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最终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于空气中,不外排;故本项目所排污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进入旱厕定期清运,远期待具备集中排水条件后,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9.2.1.2废气
①工艺粉尘
有组织监测结果见表9-1。
表9-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 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 测 结 果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达标 | |||
1 | 2 | 3 | 最大值 | - | - | |||
◎2018050A1# | 颗粒物浓度(mg/m3) | 4月2日 | 15.86 | 16.12 | 15.74 | 16.12 | 20 | 达标 |
4月3日 | 16.08 | 15.90 | 15.88 | 16.08 | 20 | 达标 |
无组织监测结果见表9-2。
表9-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 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 测 结 果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达标 | ||||
1 | 2 | 3 | 最大值 | 上下风向差值 | - | - | |||
○2018050A2# 本项目上风向 | 颗粒物浓度(mg/m3) | 4月2日 | 0.074 | 0.078 | 0.076 | 0.078 | - | 0.5 | 达标 |
○20180350A3# 本项目下风向 | 0.110 | 0.104 | 0.108 | 0.110 | 0.032 | 0.5 | 达标 | ||
○2018050A4# 本项目下风向 | 0.108 | 0.112 | 0.116 | 0.116 | 0.038 | 0.5 | 达标 | ||
○2018050A5# 本项目下风向 | 0.128 | 0.122 | 0.126 | 0.128 | 0.050 | 0.5 | 达标 | ||
○2018050A2# 本项目上风向 | 4月3日 | 0.074 | 0.074 | 0.076 | 0.076 | - | 0.5 | 达标 | |
○20180350A3# 本项目下风向 | 0.112 | 0.118 | 0.106 | 0.118 | 0.042 | 0.5 | 达标 | ||
○2018050A4# 本项目下风向 | 0.106 | 0.112 | 0.102 | 0.112 | 0.036 | 0.5 | 达标 | ||
○2018050A5# 本项目下风向 | 0.118 | 0.122 | 0.114 | 0.122 | 0.046 | 0.5 | 达标 |
②锅炉烟气
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锅炉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 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 测 结 果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达标 | |||
1 | 2 | 3 | 最大值 | - | - | |||
◎2018050A6# | 颗粒物(mg/m3) | 4月2日 | 10.83 | 10.17 | 11.02 | 11.02 | 20 | 达标 |
SO2(mg/m3) | 3L | 3L | 3L | 3L | 50 | 达标 | ||
NOX(mg/m3) | 138 | 148 | 152 | 152 | 200 | 达标 | ||
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达标 | ||
烟尘(mg/m3) | 4月3日 | 10.78 | 10.94 | 10.66 | 10.94 | 20 | 达标 | |
SO2(mg/m3) | 3L | 3L | 3L | 3L | 50 | 达标 | ||
NOX(mg/m3) | 154 | 145 | 149 | 154 | 200 | 达标 | ||
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达标 |
③饮食业油烟
监测结果见表9-4。
表9-4饮食业油烟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 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 测 结 果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达标 | ||||||
1 | 2 | 3 | 4 | 5 | 6 | 最大值 | - | - | |||
◎2018050A7# 食堂油烟净化装置进口 | 排气量(m3/h) | 4月2日 -4月3日 | 3104 | 3087 | 3110 | 3064 | 3168 | 3008 | 3168 | - | - |
油烟浓度(mg/m3) | 7.33 | 7.24 | 7.26 | 7.31 | 7.28 | 7.32 | 7.33 | - | - | ||
◎2018050A8# 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出口 | 排气量(m3/h) | 3135 | 3094 | 3058 | 3118 | 3184 | 3075 | 3184 | - | - | |
油烟浓度(mg/m3) | 1.15 | 1.13 | 1.11 | 1.13 | 1.14 | 1.16 | 1.16 | 2.0 | 达标 | ||
油烟去除效率(%) | 0.84 | 0.84 | 0.85 | 0.84 | 0.84 | 0.84 | 0.85 | 60 | 达标 |
注:L为低于方法检出限。
从以上各表中可以看出:①该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浓度的监测数值符合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厂界外20米上、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差值低于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②该项目锅炉烟尘、SO2、NOX、黑度的监测值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二标准。③该项目饮食业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饮食单位的标准要求。
9.2.1.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5。
表9-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LeqdB(A)
监测点位 | 4月2日 | 4月3日 | 临厂外环境 | 执行标准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2018050N1#东厂界 | 53.3 | 43.8 | 52.1 | 42.6 | 加油站、石材厂 | 1类 |
▲2018050N2#南厂界 | 52.1 | 42.6 | 51.5 | 40.7 | 林地空地、苗圃 | 1类 |
▲2018050N3#西厂界 | 51.4 | 44.3 | 50.7 | 41.9 | 农田 | 1类 |
▲2018050N4#北厂界 | 66.7 | 52.9 | 65.6 | 52.3 | 隔长清公路距离居民区约30m | 4类 |
是否达标 | 达标 |
从表9-5中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四周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4类区标准要求。
9.2.1.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考核各地环境保护成效的重要标志,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最终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于空气中,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进入旱厕定期清运,远期待具备集中排水条件后,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故不涉及COD和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故不需申请COD及氨氮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将锅炉烟气中的NOx作为总量申请指标,即NOx:29.94t/a。该指标应经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批准后方可作为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1、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基本上落实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长双环建(表)字[2013]51号文《关于对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意见,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
2、该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浓度的监测数值符合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厂界外20米上、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低于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
3、该项目锅炉烟尘、SO2、NOX、黑度的监测值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二排放标准。
4、该项目饮食业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饮食单位的标准要求。
5、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和4类区标准要求。
6、该项目所产生的废物全部为一般固体废物,其中生活垃圾可以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散落混凝土及沙石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及时收集和处置,基本未带来二次污染。
该项目基本上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固体废物做到综合利用,环境管理有一定成效。根据以上各项监测指标的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评价,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验收。
(1)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减小卸料落差,减少运输扬尘。
(2)对厂区地面,物料堆放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地面粉尘及时清扫收集处理,并在大风阴雨天气对物料加盖苫布。
(3)对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隔振、隔声等措施。
(4)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超出环评文件批复的范围经营。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处)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水泥制品制造 C3121 | 建设性质 | □新建 □已建(现状评价) √ 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40万m3/a | 实际生产能力 | 40万m3/a | 环评单位 | 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 | 审批文号 | 长双环建(表)字[2013]51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3年10月 | 竣工日期 | 2013年12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验收单位 |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6351.86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3.5 | 所占比例(%) | 0.8 | |||||||||||||||||
实际总投资 | 6351.86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3.5 | 所占比例(%) | 0.8 | |||||||||||||||||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6480h/a | |||||||||||||||||||
运营单位 |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2220112MA14UP4776 | 验收时间 | 2018年4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石油类 | ||||||||||||||||||||||
废气 | 19440 | 19440 | +19440 | |||||||||||||||||||
二氧化硫 | ||||||||||||||||||||||
烟尘 | 16.1 | 20 | 0.004 | 0.004 | +0.004 | |||||||||||||||||
工业粉尘 | ||||||||||||||||||||||
氮氧化物 | 153 | 200 | 0.003 | 0.003 | +0.003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SS | |||||||||||||||||||||
总磷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件
1.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厂区平面及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图
3.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地理位置图
4.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营业执照
5.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监测方案
6.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批复及落实情况表
7.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现场监测照片
8.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检测报告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地理位置图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监测方案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建设项目: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
监测方案编号:YHHB/WT2018050
委托单位: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处)
三、监测时间
2018年4月2日-4月3日
四、监测类别
废气、噪声
五、监测内容
监测点名称 | 位置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50A1# | 项目厂区 | 颗粒物 | 3次/天,2天 |
○2018050A2# | 项目厂界外20米处 | ||
○2018050A3# | 项目厂界外20米处 | ||
○2018050A4# | 项目厂界外20米处 | ||
○2018050A5# | 项目厂界外20米处 | ||
◎2018050A6# | 项目厂区 | SO2、烟尘、NOX、黑度 | |
◎2018050A7# | 项目厂区 | 饮食业油烟 | |
▲2018050N1# | 项目厂界东侧外1m处 | 等效声级dB(A) | 2次(昼、夜)/天,2天 |
▲2018050N2# | 项目厂界南侧外1m处 | ||
▲2018050N3# | 项目厂界西侧外1m处 | ||
▲2018050N4# | 项目厂界北侧外1m处 |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
一、原则同意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本项目位于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公司占地面积为54443平方米,设计生产能力为4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内容为:新建HZS180全自动搅拌系统2套、HXF25型砼清洗分离机1台、600吨水泥筒仓4个、300吨粉煤灰仓4个、0.48MW天然气取暖锅炉1台、罐式搅拌车30辆、布料车6辆、铲车2辆。主要建筑物为:办公楼888平方米、锅炉房30平方米;宿舍、化验室、修理车间889.46平方米;洗车池1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35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 | 本项目位于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幸福村(长清公路14km),公司占地面积为54443平方米,设计生产能力为4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内容为:新建HZS180全自动搅拌系统2套、HXF25型砼清洗分离机1台、600吨水泥筒仓4个、300吨粉煤灰仓4个、0.48MW天然气取暖锅炉1台、罐式搅拌车30辆、布料车6辆、铲车2辆。主要建筑物为:办公楼888平方米、锅炉房30平方米;宿舍、化验室、修理车间889.46平方米;洗车池1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35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 |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意见,该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切实做好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 |
三、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 |
(一)、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最终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与空气中,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的防渗早厕,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二)、冬季用一台0.48MW天然气取暖锅炉配套安装不低于8米高的废气排气筒,烟气污染物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三)、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减小卸料落差,减少运输扬尘;同时对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带;对厂区地面,物料堆放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并在大风阴雨天气对物料加盖苫布,排放的无组织粉尘应达到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四)、采用封闭式生产工艺,在筒库的库底安装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共用一台袋式除尘器,经除尘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 本项目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
(五)、职工食堂设有5个灶头,配套安装静电油烟装置对餐饮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餐饮废气经专用排烟道排放,废气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3限值标准要求。 | 本项目废气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标准要求。 |
(六)、对搅拌机、离心机等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隔振、隔声等措施,长青公路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限值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限值标准要求。 | 本项目长青公路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限值标准;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限值标准要求。 |
(七)、生活垃圾由奢岭街道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部分散落混凝土及沙石用于路面铺垫。 | 已落实 |
(八)、按环评报告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已落实 |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试生产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已落实 |
吉林省大亮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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