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9 18:00:45
建设单位: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建设单位: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浦沛明
编制单位: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朱辉
项目负责人:李凯盈
建设单位: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8943666920 电话:0431-84507666
传真: 传真:
邮编: 130600 邮编: 130000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夏荷路爱丁堡小区18栋111室
目录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4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位于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扩建场区东侧为农田,隔农田360m为一个人承包养鱼池;东南侧为农田,隔农田580m为小河村孙家街屯居民(约15户),南侧及西侧为林地;西北侧紧农田,隔农田280m为一纳米材料厂;北侧为农田,隔农田688m为小河村前夹槽子屯居民区(30户)。本项目扩建后将年生产能力提高到20万m3,矿区范围为0.080971km2。矿区与道路有砂石路相通,交通便利。
根据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颁发的《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可知,本项目矿区范围为0.080971km2,采矿标高开采标高+280m~+404.6m。采矿工艺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20万m3/a,经储量核实,灰岩122b资源储量为559.85万m3,设计利用可采灰岩矿石量为393.30万m2,服务年限为20年。总投资为1500万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基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日益增多,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目前,吉林省地区(特别是长春市)建筑行业仍在蓬勃发展,随着各类路桥及房建的建设,建筑石料市场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势头,作为基础建筑原料仍在不断需求。扩建项目的建设每年可提供20万m3建筑石料用灰岩,为吉林省地区补充一定的建筑石料,加快地区经济发展。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6年4月完成《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同年4月19日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以长双环建字[2016]2号文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批复。
受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的要求,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由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下,于2018年1月15日进行了现场勘查,详细收集了工程的有关资料,经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和环境管理检查的内容后,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于2018年2月22日、23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并参考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中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内容,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工作程序见图1。
2、验收依据
1、十二届人大常委会8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年9月10日;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2月1日;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000年2月22日;(参考)
6、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 吉环委发[1996]1号,《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试行办法》,1996年1月30日;
7、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04月;
8、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 长双环建字[2016]2号文《关于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6年4月19日;
9、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 吉省价收字[1997]17号,《关于正式下发吉林省环境监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1997年5月22日;
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 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1、国家环境保护部 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年11月20日。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175°方位,直线距离约17km。行政隶属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其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5°42′04″,北纬:43°22′14″。矿区东北距太平镇约4km, 扩建厂区东侧为农田,隔农田360m为一个人承包养鱼池;东南侧为农田,隔农田580m为小河村孙家街屯居民(约15户),南侧及西侧为林池;西北侧紧农田,隔农田280m为一纳米材料厂;北侧为农田,隔农田688m为小河村前夹槽子屯居民区(30户),扩建后矿区范围、矿区准采范围边界500m距离内无人居住。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厂区平面遥感示意图见附图2。
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本项目矿区开采范围为0.080971k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开采范围18个坐标拐点经过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的审批:本项目扩建后开采量为20万m3/a。扩建项目生活办公区、仓库及厂房均利用现有,不新增建筑面积。生活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00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80m2,仓库建筑面积100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
扩建项目建设主要利用原有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组成详见表3-1。
表3-1 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组成
建设内容 | 项目组成 | 扩建工程概况 | 已有工程 | 备 注 |
主体工程 | 露天采场 | 露天采场位于整个矿区,矿区准采面积为0.080971km2,采矿标高+280m—+404.6m。 | 剥离面积34300m2 | 继续开采 |
石料堆放场、破碎场 | 位于采矿场的东北侧,合计占地面积15000m2。可存放5000t的石料,经破碎筛分后外销。 | 设有破碎、筛分机械,露天布置 | 利用原有 | |
排土场 | 位于矿区西侧260m处,占地面积为9800m2。 | 利用现有 | ||
运输工程 | 进矿道路 | 进矿道路由公路引接,0.6km砂石路到达采矿区。 | 0.6km砂石路 | 根据相关法规,评价提出对进矿道路硬化。 |
公用工程 | 生活区 | 生活区位于矿区东北侧 | ||
供电 | 采矿区供电采用农用电,由太平镇变电所接入。 | 已有工程 | 利用原有 | |
供水 | 采矿区用水主要为生产、生活用水,从本矿自备水井提供,能够满足采矿区用水。 | |||
排水 | 生活区生活污水,其产生量为2.4m3/d,采用旱厕收集,定期清掏回用于农用。 | 旱厕 | 利用原有(对其进行防渗处理) | |
采暖 | 冬季不生产,不需采暖设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 |
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组成见表3-2。
表3-2 扩建项目设备组成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挖掘机 | 日立360 | 台 | 3 | 新增 |
装载机 | ZL-50 | 台 | 1 | 新增 |
LG-40 | 台 | 2 | 新增 | |
液压破碎锤 | MB1700 | 台 | 1 | 新增 |
头破机 | RP69 | 台 | 1 | 新增 |
振动筛 | AC600 | 台 | 5 | 新增 |
环保设备 | SL9000 | 台 | 5 | 新增 |
自卸车 | 15t | 台 | 5 | 新增 |
洒水车 | 3t | 台 | 1 | 新增 |
无线对讲机 | Motorola-5w | 部 | 10 | 新增 |
露天潜孔钻车 | KY125 | 台 | 1 | 新增 |
表3-3 扩建项目设备投资情况一览表
设备名称 | 投资情况 |
生产设备 | 870万 |
环保设备 | 140万 |
钩机 | 460万 |
铲车 | 170万 |
矿产资源费 | 340万 |
矿权转让费 | 1500万 |
(1)给水
扩建项目用水量22.9t/d,生产过程不用水,用水包括采矿降尘用水量为19.9m3/d、生活用水量为3.0t/d;扩建项目采用本矿自备水井,位于生活区;出水量为20t/h,能够满足矿山用水需求。
(2)排水
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主要由生活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量为2.4m3/d(576t/a)。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回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本扩建项目给排水平衡图见图2。
图2 矿区水平衡图 单位:m3/d
扩建项目开采工艺主要有分岩土分离、爆破工作、装载工作、岩石破碎筛分工作和土地复垦等几个方面组成。本扩建项目工艺流程图见图3。
图3 项目开采工艺流程图
(1)采剥方法
综合开采范围地形条件、矿体赋存条件、开拓运输方式及线路布置形式,设计采用水平分台阶采剥法。采用1m3挖掘机铲装,表土剥离采用1m3挖掘机铲装作业。设计采剥要素如下:
剥土台阶高度 3m
采矿工作台阶高度 20m
剥土台阶坡面角 45°
采矿工作阶段坡面角 65°
最小工作平台宽度 20m
采矿工作线一般沿等高线布置,初期单壁堑沟扩宽至20m满足单折返调车要求后,形成初期采矿工作面。采矿工作面大致由西南向东北方向推进,工作帮一般保持1至2个工作阶段同步推进,各阶段之间保持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低于20。上部表土应进行超前剥离。
(2)爆破工作
1中深孔爆破
穿孔作业采用每日1班作业。扩建项目爆破工作委托有资质爆破公司进行爆破,扩建项目不需要自备爆破工具。采石场内不设炸药存储库,炸药用量3t/a,雷管用量200枚/a。电雷管排间微差起爆,松动爆破。矿山开采规模20万m2/a。
2铲装作业
根据设计生产规模和现有设备采装、运输能力,铲装采用挖掘机和装载机联合作业。矿石由用户到采场自运。对矿石堆高度较小于3.0m的爆堆区域,一般由装载机平装车方式装车。
对矿石堆高度介于3.2~6.0m的爆堆区域,由挖掘机整理装矿平台,平台高度大致控制2.5~3.0m高,宽度达到5m时进行装矿作业。
对矿石堆高度大于6.0m的爆堆区域,采用挖掘机进行分段向下倒矿,即挖掘机站立在爆堆高度的中间高度上,稳固好站立平台后,从上部爆堆沿爆堆坡面伪倾斜方向向下扒矿集堆,集堆高度大致控制2.5~3m高度,当集堆宽度达到5m时,挖掘机行驶到矿石集堆上,稳固好站立平台后开始装车作业。
当挖掘机进行矿岩分选或其他辅助作业时,矿石集堆以及零散爆堆可由装载机进行装车。
3、运输
非运输公路为陡坡公路(不得用于汽车运输),线路纵坡度35%,宽度5m,最小回转平曲线半径6m,路基密实度>95%,雨天禁止使用,每次下雪后必须清扫路面积雪并铺垫碎石,方可使用。
外部运输可利用山下现有公路连接到矿区外部。
扩建项目用水量22.9m3/d,采用井水,生产用水量为19.9m3/d,加工工程用水量为3.9m3/d,用于矿山采石生产降尘用水量为16.0m3/d,无外排废水,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本项目职工为原有职工,不新增人员,扩建项目生活区生活用水量为3.0m3/d,由本矿现有水井供应,能够满足本矿职工生活需要。生活污水主要由生活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量为2.4m3/d(576t/a)。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采用防渗旱厕收集,定期用罐车抽出对附近农田施肥。
本项目对破碎筛分工艺产生的扬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并处理后,通过5根15m排气筒排放。
钻孔工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到大气环境中。
本项目矿山矿山开采中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破碎等工序都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有:潜孔钻机、挖掘机、锤式破碎机、自卸式载重汽车,其中矿石的破碎设施设置在破碎站内,其设备具备隔声减振措施,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其他经距离衰减后,噪声影响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固废主要来自矿山剥离物。本矿区内硅质条带(及团块)和覆盖土可被搭配开采加以综合利用,扩大了该矿山资源的使用年限,且减少剥离,不能送生产厂区利用的送至排土场堆存。排土场位于准采区西侧,初步设计扩建排土场容积为存储排土15万吨扩建弃土排土量约为5900t/a进入排土场。扩建项目服务年限20年内可产生弃土11.8万吨;完全可满足扩建项目服务年限20年的排土存放需要。为防止排土的滚落和遗失,应建截水沟和挡土墙等设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扩建项目属于露天岩石爆破中的浅孔爆破法破大块,按规定安全距离为300m;并以此圈定爆破危险区,在300m内不得有建筑物和村庄。扩建项目采石爆破危险区界限300m范围内均为树林、农田,无居民居住;故符合爆破安全距离,环境风险较小。
通过现场调查以及结合环评批复和验收批复要求,企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详见下表。
表4-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评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
一、同意你单位在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西山(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5°42′04″,北纬43°22′14″),在原年产20万吨矿区扩建年产20万立方米灰岩建筑石料项目。场区占地面积80971平方米,矿区准采面积80971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 |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西山(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5°42′04″,北纬43°22′14″),在原年产20万吨矿区扩建年产20万立方米灰岩建筑石料项目。场区占地面积80971平方米,矿区准采面积80971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 |
二、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 |
(一)、完善“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1、及时硬化矿区场地和道路,排土场设栏渣坝、挡土墙和雨水导排设施;及时采取播撒草籽等措施恢复排土场地表植被,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减少水土流失。 2、建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建设防渗污水储池,收集雨水,用于洒水降尘。 3、修建排水沟疏导雨季地表径流,防止水土流失,保证排土场安全。 | 已落实 |
(二)、落实开采期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1、废水:利用“以新带老”设施,污水零排放。矿区必须设置雨水收集系统。 2、控制粉尘及扬尘:破碎、筛分工位进行封闭并安装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废气经15米高排放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购进洒水设备,场地定时洒水、排土场及时绿植,减轻扬尘污染;运输道路进行硬化且及时维护,并洒水降尘,最大限度降低运输车辆对沿途居民的噪声及扬尘影响;项目不得新建燃煤供热设施。 3、控制噪声: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轻对周围居民区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村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项目排土全部运送排土场,分层堆存,并经常洒水,并妥善管理,开采后及时回填并复垦。 | 本项目无外排废水,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进行收集,定期用罐车抽出对附近农田施肥。 本项目破碎机安装布袋收集器,废气经15米高排放筒排放,厂界有组织颗粒物及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扩建项目冬季不生产,不需采暖,办公室采用电取暖。 本项目采矿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扩建项目在开采期间夜间不生产,不会产生噪声影响。爆破过程中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矿区西侧980m外居民区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在采矿场地休息区及生活区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双阳区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弃土进入排土场堆存。建截水沟和挡土墙、栏渣坝等设施,设雨水导排设施、污水防渗储池,收集废水进行降尘喷洒。弃土用于覆盖至采完区的表层,撒播草籽,对表土进行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各项固废物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三)、及时绿化已采取地表,恢复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排土场管理,及时维护栏渣坝、挡土墙和雨水导排设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 本项目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
(四)、对爆破作业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 |
(五)、严格按国土部门划定的准采范围内开采,不得扩大开采面积。 | 已落实 |
(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闭矿期植被恢复工作。 | 已落实 |
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已落实 |
四、项目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 已落实 |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位于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场区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25°42′04″,北纬:43°22′14″。扩建厂区东侧为农田,隔农田360m为一个人承包养鱼池;东南侧为农田,隔农田580m为小河村孙家街屯居民(约15户),南侧及西侧为林池;西北侧紧农田,隔农田280m为一纳米材料厂;北侧为农田,隔农田688m为小河村前夹槽子屯居民区(30户),扩建后矿区范围、矿区准采范围边界500m距离内无人居住,矿区面积为0.080971km2。矿区标高280m-404.6m。采矿工艺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20万m3/a,经储量核实,灰岩122b资源储量为559.85万m3,设计利用可采灰岩矿石量为393.30万m3,服务年限为20年。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07%。
5.1.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的SO2、NO2、TSP小时及日均浓度无超标现象,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5.1.2.2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地表水-双阳河水质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标准要求,主要由生活污水排入导致超标。
5.1.2.3声环境质量现状
4个监测点的昼夜间声级均未超标,声环境质量满足GB3096-2008中1类区域标准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说明项目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较好。
5.1.3.1环境空气影响及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采矿过程中扬尘主要有采矿区采掘场扬尘、排土场扬尘、对矿场及破碎筛分扬尘,此外还有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矿山破碎机安装布袋收尘器,除尘效率达99%以上,排气筒高度15m。除尘后的外排废气含烟尘浓度<30mg/Nm3,达标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场界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其它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抑尘效果具有可行性,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矿石装入自卸车和自卸车将矿石运到破碎车间卸料口卸料时,均会产生扬尘,由于是卸入卸料口,无组织扬尘相应较少,对于铲车、运输车等产生的采装作业粉尘,矿山加强洒水车对工作面和道路定时洒水铺尘,每班至少四次以上,将大大降低扬尘的影响。矿山爆破产生废气,爆破废气中含有颗粒物及少量CO、NOX、SO2等,扩建项目专门配备了1台洒水车,用来洒水降尘,可以大大降低粉尘影响,对附近环境影响较小。
5.1.3.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d,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COD、BOD5、SS、NH3-N的产生浓度分别为230mg/L、150mg/L、180mg/L、30mg/L,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进行收集,能够满足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COD≤300mg/L、BOD5≤150mg/L、SS≤200mg/L)旱作标准,定期用罐车抽出对附近农田施肥。扩建项目用水量22.9m3/d,采用井水,生产用水量为19.9m3/d,全部用于矿山采石生产降尘用水,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对区域地表水双阳河及石头口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无影响。
对降雨淋溶水采取截水及导排措施,导排至厂区内防渗污水储池中,防止降雨淋溶水径流无组织排放。防渗污水储池容积为1000m3,用于厂区内的洒水降尘,回用方式为洒水罐车抽取进行移动喷洒。将雨水导排至矿区防渗污水储池,可以满足日雨水最大产生量容量,对区域地表水无影响。
5.1.3.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爆破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级较高,属瞬时噪声源,项目周围无居民、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环境敏感目标,爆破过程中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开采期矿区四周昼夜间预测值在53.9-54.5dB(A)之间,矿区范围内及噪声评价范围内(矿界外200m)无居民居住,采矿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扩建项目在开采期夜间不生产,不会产生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矿区西侧980m外小河村居民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1.3.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企业现有42人,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按照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算,扩建项目共产生生活垃圾43.56t/a。在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均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扩建项目排土量约为5900t/a,进入排土场堆存。为防止排土的滚落和流失,应建截水沟和挡土墙、拦渣坝等设施,设雨水导排设施、污水防渗储池,收集废水进行降尘喷洒。经以上措施,扩建项目的各项固废物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扩建项目属于建筑用土砂石开采行业,根据2011年6月1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产业结构指导调整目录》,扩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扩建项目产品灰岩属于非煤炭矿产资源。按照对《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小白灰、小石场、小造纸、小塑料等建设项目停止审批的决定》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将第二项“破幻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年产量小于50万m³的建筑石开采加工业”修改为“破坏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年产量小于10万m³的建筑石开采加工业”扩建项目年产20万m³建筑石料灰岩,符合以上产业政策。
扩建项目位于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准采矿区周围5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确定扩建项目总矿区边界外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总矿区边界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200m。采区300m范围均为树林、农田,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得出扩建项目总矿区边界外防护距离为200m。建设单位应在总矿区边界外200m范围内植树绿化,不在修建建筑物。
扩建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和主要渔业水域、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附近区域、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选址较合理。
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9日在小河村委会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及现场第一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2016年3月1-14日在环评爱好者网上进行第二次公示,两次公示过程中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二次公示期间对扩建项目周围居民进行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83.3%的公众支持扩建项目,16.7%的公众觉得扩建项目建设对他们无所谓,无反对者;86.7%的人认为扩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有利影响。
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人民币,年均利润总额500万元,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扩建后可以满足长春市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原料供应,同时还可繁荣地方经济,解决当地部分剩余劳动力,增加地方税收,促进双阳区经济发展。扩建项目完成后,具有以下较好的社会效益;环保投资为7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07%。从环保投资比例和经济效益角度看,投入是合理的。环境保护设施实现“三同时”并达到语气的治理效果以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者相统一。
设计中爆破安全距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722-2011-(爆破安全规程)》中表13-9《爆破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规定确定扩建项目属于露天岩石爆破中的浅孔爆破法破大块,按规定安全距离为300m;并以此圈定爆破危险区,在300m内不得有建筑物和村庄。扩建项目采石爆破危险区界限300m范围内均为树林、农田,无居民居住;故符合爆破安全距离,环境风险较小。
扩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仅在现有矿区准采范围内进行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活动,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区域生态系统可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补偿,不会对双阳河产生明显影响,扩建项目矿区距离周边村屯较远,周边群众对项目较为支持,扩建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综合效益较好。综上,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扩建项目可行。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以长双环建字[2016]2号文《关于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及长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切实做好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研究,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保措施进行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西山(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5°42′04″,北纬43°22′14″),在原年产20万吨矿区扩建年产20万立方米灰岩建筑石料项目。场区占地面积80971平方米,矿区准采面积80971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
二、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完善“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1、及时硬化矿区场地和道路,排土场设栏渣坝、挡土墙和雨水导排设施;及时采取播撒草籽等措施恢复排土场地表植被,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减少水土流失。
2、建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建设防渗污水储池,收集雨水,用于洒水降尘。
3、修建排水沟疏导雨季地表径流,防止水土流失,保证排土场安全。
(二)、落实开采期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1、废水:利用“以新带老”设施,污水零排放。矿区必须设置雨水收集系统。
2、控制粉尘及扬尘:破碎、筛分工位进行封闭并安装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废气经15米高排放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购进洒水设备,场地定时洒水、排土场及时绿植,减轻扬尘污染;运输道路进行硬化且及时维护,并洒水降尘,最大限度降低运输车辆对沿途居民的噪声及扬尘影响;项目不得新建燃煤供热设施。
3、控制噪声: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轻对周围居民区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村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项目排土全部运送排土场,分层堆存,并经常洒水,并妥善管理,开采后及时回填并复垦。
(三)、及时绿化已采取地表,恢复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排土场管理,及时维护栏渣坝、挡土墙和雨水导排设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对爆破作业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严格按国土部门划定的准采范围内开采,不得扩大开采面积。
(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闭矿期植被恢复工作。
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本项目破碎筛分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废气排放标准
监测因子 | 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
排气筒 | 二级 | |||
颗粒物 | 120 | 15m | 3.5 | 1.0 |
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评价标准执行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2。
表6-2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 | 标准限值 | |
昼间 | 夜间 | |
Leq dB(A) | 65 | 55 |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敏感点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域标准,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3。
表6-3 环境敏感点噪声标准
环境敏感点噪声 | 标准限值 | |
昼间 | 昼间 | |
Leq dB(A) | 55 | 45 |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有组织颗粒物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1。
表7-1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31A1# | 颗粒物 | 3次/天,2天 |
◎2018031A2# | ||
◎2018031A3# | ||
◎2018031A4# | ||
◎2018031A5# |
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2。
表7-2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31A6# 本项目上风向 | 颗粒物 | 3次/天,2天 |
○2018031A7# 本项目下风向 | ||
○2018031A8# 本项目下风向 | ||
○2018031A9# 本项目下风向 |
厂界噪声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2。
表7-2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N1#东侧厂界外1m处 | 等效声级dB(A) | 昼间、夜间各1次,2天 |
▲N2#南侧厂界外1m处 | ||
▲N3#西侧厂界外1m处 | ||
▲N4#北侧厂界外1m处 |
环境敏感点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3。
表7-3 环境敏感点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N5#小河村 | 等效声级dB(A) | 昼间、夜间各1次,2天 |
废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2
表8-2废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出厂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有组织废气 | 重量法 | GB/T 16157-1996 | YQ-2 | 电子天平 | BSA224S |
无组织废气 | 重量法 | GB/T 15432-1995 | YQ-2 | 电子天平 | BSA224S |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3。
表8-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测定方法 | 方法来源 | 出厂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Leq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00309816 | 多功能声级计 | AWA6228+ |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 | 00309816 | 多功能声级计 | AWA6228+ |
本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资质情况详见表8-4。
表8-4人员资质一览表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
最高管理者 | 朱 辉 | / | / | 经济管理 |
授权签字人 | 于 敏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4号 | 社工 |
技术负责人 | 孔庆宣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3号 | 制药工程 |
实验室负责人 | 吴盼盼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1号 | 环境工程 |
质量负责人 | 李凯盈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2号 | 资源环境科学 |
实验员 | 沈镝镝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6号 | 应用化学 |
实验员 | 李雪梅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5号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①及时了解记录生产工况,保证验收监测过程中生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负荷75%以上,在低于75%时停止监测。
②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监测点位布设科学性、代表性与可比性。
③验收监测时,尽量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用列出标准测试方法,尚未列出测试方法的污染物,尽量选择国家现行的标准测试方法。
④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环境监测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都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⑤废气测定前进行校正仪器,噪声在测定前、后均对仪器进行校正。
⑥每批水样测定同时做空白试验,并带有10%-20%的质控样和10%平行双样.废气和噪声测定前需校正仪器,水质监测质控样品分析结果见表8-5。
⑦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准、校核,最后由授权签字人审定。审定。
监测期间,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正常运行,设计开采833.33m3/d,实际833.33m3/d,生产工况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9.2.1.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采用防渗旱厕收集,定期用罐车抽出对附近农田施肥。
9.2.1.2废气
监测结果见表9-1。
表9-1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 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 测 结 果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达标 | 排气筒高度 | |||
1 | 2 | 3 | 最大值 | - | - | ||||
◎2018031A1# | 排气量(m3/h) | 2月22日 | 35150 | 35060 | 35182 | 35182 | - | - | 15m |
颗粒物浓度(mg/m3) | 30.82 | 21.04 | 50.66 | 50.66 | 120 | 达标 | |||
排气速率(kg/h) | 1.08 | 0.74 | 1.78 | 1.78 | 3.5 | 达标 | |||
◎2018031A2# | 排气量(m3/h) | 32497 | 32416 | 32470 | 32497 | - | - | ||
颗粒物浓度(mg/m3) | 41.22 | 30.74 | 31.12 | 41.22 | 120 | 达标 | |||
排气速率(kg/h) | 1.34 | 1.00 | 1.01 | 1.34 | 3.5 | 达标 | |||
◎2018031A3# | 排气量(m3/h) | 34472 | 34648 | 34290 | 34648 | - | - | ||
颗粒物浓度(mg/m3) | 31.08 | 41.16 | 40.66 | 41.16 | 120 | 达标 | |||
排气速率(kg/h) | 1.07 | 1.43 | 1.39 | 1.43 | 3.5 | 达标 | |||
◎2018031A4# | 排气量(m3/h) | 34998 | 355022 | 35184 | 35184 | - | - | ||
颗粒物浓度(mg/m3) | 20.98 | 21.84 | 20.36 | 21.84 | 120 | 达标 | |||
排气速率(kg/h) | 0.73 | 0.76 | 0.72 | 0.76 | 3.5 | 达标 | |||
◎2018031A5# | 排气量(m3/h) | 32392 | 32942 | 32960 | 32960 | - | - | ||
颗粒物浓度(mg/m3) | 31.32 | 29.58 | 39.14 | 39.14 | 120 | 达标 | |||
排气速率(kg/h) | 1.01 | 0.97 | 1.29 | 1.29 | 3.5 | 达标 | |||
○2018031A6# 本项目上风向 | 颗粒物浓度(mg/m3) | 2月22日 | 0.056 | 0.054 | 0.056 | 0.056 | 1.0 | 达标 | 15m |
○2018031A7# 本项目下风向 | 0.66 | 0.64 | 0.62 | 0.66 | 1.0 | 达标 | |||
○2018031A8# 本项目下风向 | 0.62 | 0.64 | 0.62 | 0.64 | 1.0 | 达标 | |||
○2018031A9# 本项目下风向 | 0.66 | 0.68 | 0.64 | 0.68 | 1.0 | 达标 | |||
◎2018031A1# | 排气量(m3/h) | 2月23日 | 35680 | 35860 | 35872 | 35872 | - | - | |
颗粒物浓度(mg/m3) | 30.78 | 29.64 | 40.92 | 40.92 | 120 | 达标 | |||
排气速率(kg/h) | 1.10 | 1.06 | 1.47 | 1.47 | 3.5 | 达标 | |||
◎2018031A2# | 排气量(m3/h) | 32681 | 32688 | 32430 | 32688 | - | - | ||
颗粒物浓度(mg/m3) | 30.66 | 41.08 | 29.90 | 41.08 | 120 | 达标 | |||
排气速率(kg/h) | 1.00 | 1.34 | 0.97 | 1.34 | 3.5 | 达标 | |||
◎2018031A3# | 排气量(m3/h) | 34420 | 34664 | 34512 | 34664 | - | - | ||
颗粒物浓度(mg/m3) | 31.00 | 40.74 | 21.04 | 40.74 | 120 | 达标 | |||
排气速率(kg/h) | 1.07 | 1.41 | 0.75 | 1.41 | 3.5 | 达标 | |||
◎2018031A4# | 排气量(m3/h) | 34642 | 34408 | 34808 | 34808 | - | - | ||
颗粒物浓度(mg/m3) | 31.32 | 40.68 | 41.14 | 41.14 | 120 | 达标 | |||
排气速率(kg/h) | 1.08 | 1.40 | 1.43 | 1.43 | 3.5 | 达标 | |||
◎2018031A5# | 排气量(m3/h) | 32590 | 32402 | 32606 | 32606 | - | - | ||
颗粒物浓度(mg/m3) | 30.74 | 39.36 | 40.92 | 40.92 | 120 | 达标 | |||
排气速率(kg/h) | 1.00 | 1.28 | 1.33 | 1.33 | 3.5 | 达标 | |||
○2018031A6# 本项目上风向 | 颗粒物浓度(mg/m3) | 0.054 | 0.056 | 0.054 | 0.056 | 1.0 | 达标 | ||
○2018031A7# 本项目下风向 | 0.62 | 0.66 | 0.66 | 0.66 | 1.0 | 达标 | |||
○2018031A8# 本项目下风向 | 0.64 | 0.68 | 0.62 | 0.68 | 1.0 | 达标 | |||
○2018031A9# 本项目下风向 | 0.62 | 0.64 | 0.64 | 0.64 | 1.0 | 达标 |
注:L为低于方法检出限。
从表9-1中可以看出:该项目颗粒物的监测数值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9.2.1.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2。
表9-2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LeqdB(A)
监测点位 | 2月22日 | 2月23日 | 临厂外环境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N1#东厂界 | 51.3 | 41.8 | 52.1 | 40.6 | 农田 |
▲N2#南厂界 | 52.1 | 42.6 | 52.5 | 41.9 | 林地 |
▲N3#西厂界 | 51.2 | 44.1 | 51.7 | 43.9 | 林地 |
▲N4#北厂界 | 51.7 | 42.9 | 52.6 | 42.1 | 农田 |
标准限值 | 昼间65,夜间55 | ||||
是否达标 | 达标 |
从表9-2中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四周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9.2.1.4环境敏感点噪声
环境敏感点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 环境敏感点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LeqdB(A)
监测点位 | 2月22日 | 2月23日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N5#小河村 | 51.6 | 41.4 | 52.7 | 40.3 |
标准限值 | 昼间55,夜间45 | |||
是否达标 | 达标 |
从表9-3中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环境敏感点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域标准要求。
9.2.1.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考核各地环境保护成效的重要标志,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进入厂区内的旱厕,定期清掏运输至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故不涉及COD和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故不需申请COD及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冬季职工生活取暖由电锅炉供给,故本项目故不需申请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1、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基本上落实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长双环建字[2016]2号文《关于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批复意见,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
2、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上、下风向监测的有组织颗粒物监测值低于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颗粒物监测值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4、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区域环境噪声1个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域标准要求。
5、该项目固废主要来自矿山剥离物。本矿区内硅质条带(及团块)和覆盖土可被搭配开采加以综合利用,扩大了该矿山资源的使用年限,且减少剥离,不能送生产厂区利用的送至排土场堆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该项目基本上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固体废物做到综合利用,环境管理有一定成效。根据以上各项监测指标的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评价,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验收。
(1)场地,道路及时洒水降尘,减轻污染。
(2)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本项目绿化工作还有部分未完成,及时完善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企业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B11/其他采矿业 | 建设性质 | □新建 □已建(现状评价) √ 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20万m3/a | 实际生产能力 | 20万m3/a | 环评单位 |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 | 审批文号 | 长双环建字[2016]2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
开工日期 | 2016年5月 | 竣工日期 | 2017年1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盐城市亚霖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盐城市亚霖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验收单位 |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76 | 所占比例(%) | 5.07 | |||||||||||||||||
实际总投资 | 1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76 | 所占比例(%) | 5.07 | |||||||||||||||||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1920h/a | |||||||||||||||||||
运营单位 |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1125563528451 | 验收时间 | 2018年3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0.0576 | 0.0576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尘 | ||||||||||||||||||||||
工业粉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SS | |||||||||||||||||||||
总磷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件
1.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厂区平面及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图
3.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地理位置图
4.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营业执照
5.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监测方案
6.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批复及落实情况表
7.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现场监测照片
8.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废气检测报告
9.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噪声检测报告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监测方案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建设项目: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扩建项目
监测方案编号:YHHB/WT2018031、YHHB/WT2018032
委托单位: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
三、监测时间
2018年2月22日-2月23日
四、监测类别
废气、噪声
五、监测内容
监测点名称 | 位置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31A1# | 项目厂区 | 颗粒物 | 3次/天,2天 |
◎2018031A2# | 项目厂区 | ||
◎2018031A3# | 项目厂区 | ||
◎2018031A4# | 项目厂区 | ||
◎2018031A5# | 项目厂区 | ||
○2018031A6# | 项目上风向 | ||
○2018031A7# | 项目下风向 | ||
○2018031A8# | 项目下风向 | ||
○2018031A9# | 项目下风向 | ||
▲2018021N1# | 项目厂界东侧外1m处 | 等效声级dB(A) | 2次(昼、夜)/天,2天 |
▲2018021N2# | 项目厂界南侧外1m处 | ||
▲2018021N3# | 项目厂界西侧外1m处 | ||
▲2018021N4# | 项目厂界北侧外1m处 | ||
▲2018021N5# | 小河村 |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
一、同意你单位在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西山(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5°42′04″,北纬43°22′14″),在原年产20万吨矿区扩建年产20万立方米灰岩建筑石料项目。场区占地面积80971平方米,矿区准采面积80971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 |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11社西山(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5°42′04″,北纬43°22′14″),在原年产20万吨矿区扩建年产20万立方米灰岩建筑石料项目。场区占地面积80971平方米,矿区准采面积80971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 |
二、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 |
(一)、完善“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1、及时硬化矿区场地和道路,排土场设栏渣坝、挡土墙和雨水导排设施;及时采取播撒草籽等措施恢复排土场地表植被,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减少水土流失。 2、建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建设防渗污水储池,收集雨水,用于洒水降尘。 3、修建排水沟疏导雨季地表径流,防止水土流失,保证排土场安全。 | 已落实 |
(二)、落实开采期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1、废水:利用“以新带老”设施,污水零排放。矿区必须设置雨水收集系统。 2、控制粉尘及扬尘:破碎、筛分工位进行封闭并安装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废气经15米高排放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购进洒水设备,场地定时洒水、排土场及时绿植,减轻扬尘污染;运输道路进行硬化且及时维护,并洒水降尘,最大限度降低运输车辆对沿途居民的噪声及扬尘影响;项目不得新建燃煤供热设施。 3、控制噪声: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轻对周围居民区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村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项目排土全部运送排土场,分层堆存,并经常洒水,并妥善管理,开采后及时回填并复垦。 | 本项目无外排废水,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进行收集,定期用罐车抽出对附近农田施肥。 本项目破碎机安装布袋收集器,废气经15米高排放筒排放,厂界有组织颗粒物及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扩建项目冬季不生产,不需采暖,办公室采用电取暖。 本项目采矿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扩建项目在开采期间夜间不生产,不会产生噪声影响。爆破过程中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矿区西侧980m外居民区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在采矿场地休息区及生活区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双阳区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弃土进入排土场堆存。建截水沟和挡土墙、栏渣坝等设施,设雨水导排设施、污水防渗储池,收集废水进行降尘喷洒。弃土用于覆盖至采完区的表层,撒播草籽,对表土进行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各项固废物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三)、及时绿化已采取地表,恢复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排土场管理,及时维护栏渣坝、挡土墙和雨水导排设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 本项目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
(四)、对爆破作业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 |
(五)、严格按国土部门划定的准采范围内开采,不得扩大开采面积。 | 已落实 |
(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闭矿期植被恢复工作。 | 已落实 |
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已落实 |
四、项目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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