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9 17:32:01
建设单位: 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长春市周博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建设单位: 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夏士刚
编制单位:长春市周博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孙哲
项目负责人:郭琳
建设单位: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长春市周博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5844844086 电话: 0431-81003635
传真: 传真:
邮编: 130300 邮编: 130000
地址: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以东世纪馨园4幢3门610室
目录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2
吉林鸿大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于2016年12月更名为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 位于吉林省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占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现有员工40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公司总资产6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000万元。拥有标准化孵化饲养基地和现代化的肉鸡加工生产线,日屠宰加工能力8万只,冷库存储能力1500吨。公司鸡产品年产量8万吨。年销售收入近7.5亿元,产销率达98%以上。产品销往全国四十多个大中城市,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长春禾丰食品通过细化管理, 整合资源,激励创新,团队协作的管理方法,以“责任、创新、诚信、共嬴”的经营理念,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严控产品品质,持持续向社会提供放心的产品和高品质的服务,为禾丰牧业产业化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委托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7年4月完成《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同年4月12日德惠市环境保护局以德环审字[2017]20号文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批复。
受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德惠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由长春市周博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长春市周博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下,于2018年1月15日进行了现场勘查,详细收集了工程的有关资料,经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和环境管理检查的内容后,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于2018年1月24日、25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并参考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中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内容,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工作程序见图1。
2、验收依据
1、十二届人大常委会8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年9月10日;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2月1日;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000年2月22日;(参考)
6、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 吉环委发[1996]1号,《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试行办法》,1996年1月30日;
7、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04月;
8、德惠市环境保护局 德环审字[2017]20号文《关于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年4月12日;
9、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 吉省价收字[1997]17号,《关于正式下发吉林省环境监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1997年5月22日;
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 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1、国家环境保护部 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年11月20日。
本项目位于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东经125°82′,北纬44°57′),厂区东侧、南侧为耕地;西南侧紧邻一家粮食烘干企业;西侧紧邻102国道,隔路为耕地;北侧紧邻加油站。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南侧,污水处理站东侧、南侧、西侧均为耕地,北侧为厂区内空地。距离污水处理站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侧390m处山咀村居民;距离西南侧粮食烘干企业的距离为160m。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本项目总投资为32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吉林鸿大牧业有限公司年屠宰分割2400万只肉鸡建设项目》已于2007年6月由德惠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完成。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00m2,建筑面积262m2,平面布置要结合厂址的自然条件和本工程的生产性质,在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前提下,以满足生产工艺流程,保护环境为原则,充分利用地形及现状,合理进行本工程的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本次污水站改造项目充分利用厂区现有空余地和原有建(构)筑物布置特点,新增构筑物位于污水站南侧空地,新增构筑物占地面积80m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工艺流畅。主要建(构)筑物详见下表。
表3-1 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规 格 | 面积/容积 | 备 注 |
1 | 综合处理间 | 15m×10m | 150㎡ | 现有,内含气浮间、风机室、值班室 |
2 | 调节池泵房 | 2m×2m | 4㎡ | 原有 |
3 | 污泥脱水间 | 12m×9m | 108㎡ | 原有 |
4 | 集水井 | 3.0m×2.5m×6.0m | 45m³ | 原有 |
5 | 格栅池 | 3.88m×1.32m×2.3m | 12m³ | 原有 |
6 | 隔油池 | 15.8m×5.42m×2.0m | 172m³ | 原有 |
7 | 调节池 | 21.8m×5.5m×5.5m | 660m³ | 原有 |
8 | A池 | 9.8m×9.46m×3.7m | 343m³ | 由原SBR池改建 |
9 | O池 | 9.8m×20.7m×3.7m | 751m³ | |
10 | 二沉池 | 9.8m×6.9m×3.7m | 251m³ | |
11 | 消毒池 | 10.0m3.2m×4.0m | 128m³ | 原有 |
12 | 污泥池 | 4.0m×3.0m×2.5m | 30m³ | 原有 |
13 | 污泥浓缩池 | 4.0m×3.0m×2.5m | 30m³ | 原有 |
14 | 事故储池 | 10.0m×8.0m×5.0m | 400m³ | 新建 |
(1)本项目建筑物、污水站预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及部分设备均依托原有污水站设施,仅对现有污水站生化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
(2)本项目为企业现有污水站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交通)均依托企业现有公用工程,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
(3)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污水站原有劳动定员。
(1)给水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无新增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建成后,全场劳动定员不变,有劳动定员400人,全厂生活用水量为40m3/d,生产用水量为1047m3/d,总用水量为1087.0m3/d。用水由厂区内自打深水井供给,出水量为100m3/h,能够满足用水需要。
(2)排水
本项目完工后,污水站处理能力为1000m3/d,企业现有废水总产生量为870m3/d。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中禽类屠宰加工二级排放标准,最终汇入饮马河。
废水进入格栅池,格栅处理后废水通过重力作用流入隔油池,经隔油池去除油脂后,废水通过重力作用流入调节池,调节池底部设曝气管,防止产生臭气和固形物沉积,同时调节水质和水量,保证生化部分进水水质水量稳定均匀,调节池废水经提升泵送入气浮装置,运用絮凝和浮选原理使液体中的杂质分离上浮去除,浮渣流入污泥池。气浮出水流入A2/O池进行生化处理,废水在厌氧段对部分有机物进行氨化;在缺氧段段进行蛋白的氨化过程(即脱氮过程)和实施硝酸态氮和亚硝酸态氮的反硝化反应,使有机物大分子进行水解小分子化;在好氧段完成三羧酸循环,使小分子化有机酸物质得到降解,同时进行氨氮的硝化和亚硝酸化反应。生化处理后的废水进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二沉池出水进入消毒池经消毒达标外排。二沉池污泥利用水压差排入污泥池,污泥池的污泥经污泥泵送入污泥浓缩池进行浓缩, 再经螺杆泵送入板框压滤机脱水后妥善处置。
图2 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1)对污水站现有所有构筑物重新进行防渗处理;
(2)将现有SBR池改进为A2O池和二沉池;
本项目对现有污水站生化处理工段进行技术改造,采用A2/0工艺,A2/0工艺的特点如下:
有厌氧、缺氧、好氧三种不同的环境条件和不同种类微生物菌群的有机配合,能同时具有去除有机物、脱氮除磷的功能。在脱氧去除有机物的工艺中,该工艺流程最为简单,总的水力停留时间也少于同类其他工艺。在厌氧-缺氧-好氧交替运行下,丝状菌不会大量繁殖,SVI一般小于100,不会发生污泥膨胀。
项目完工后主要建构筑物如下:
①综合处理间,15×10m,砖混结构(利用原有)
主要功能:内设气浮间及值班室。
②格栅集水池,钢砼结构(利用原有)
池子规格:3.88×1.32×2.3m
主要功能:内设5mm格栅一台,去除废水中的固体悬浮物。
③隔油池,钢砼结构(利用原有)
水力停留时间:2.5h
池子规格:15.8×5.42×2.0m
主要功能:去除废水中的油脂。
④调节池,钢砼结构(利用原有)
水力停留时间:12h
池子规格:21.8×5.5×5.5m
主要功能:废水排放集中,量大,属间断性排放。为保证后续生化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在此进行水质水量的调节。
⑤A2/0池,钢砼结构(利用SBR池改造)
水力停留时间:48h
池子规格:A池9.8×9.46×3.7m,1座;O池9.8×20.7×3.7m,1座
主要功能:去除水体中污染物质的构筑物,利用微生物的生化作用去除污水中的污染物质
⑥二沉池:钢砼结构(利用SBR池改造)
池子规格:9.8×6.9×3.7m,1座
主要功能: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泥水分离,进一步去除污水中的固体悬浮物。
⑦消毒池,钢砼结构(利用原有)
池子规格:10.0×3.2×4m
主要功能:主要是收集SBR池出水,使之与清污水混合消毒,起接触池作用。
⑧污泥浓缩池,钢砼结构(利用原有)
池子规格:4.0×3.0×2.5m
主要功能:对污泥池的污泥进一步浓缩脱水,再用污泥泵打入压虑机内进行压滤。
⑨污泥池,钢砼结构(利用原有)
池子规格:4.0×3.0×2.5m
主要功能:收集并贮存气浮池池渣及二沉池产生的污泥。
(3)更换现有格栅、污水提升泵及加药装置,新增风机及曝气设施。
项目完工之后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表3-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动力柜 | XL-21 | 台 | 3 | 原有 |
2 | 机械格栅 | 台 | 1 | 本项目新增 | |
3 | 提升泵 | 150ZW130-20 | 台 | 2 | 本项目新增 |
4 | 气浮机 | 10×3×1.8 | 台 | 1 | 原有 |
5 | 加药箱 | 台 | 2 | 本项目新增 | |
6 | 潜水搅拌器 | QJB1/6-400/3-980 | 台 | 1 | 本项目新增 |
7 | 罗茨风机 | BK-5009 | 台 | 2 | 本项目新增 |
8 | 罗茨风机 | BK-5009 | 台 | 3 | 原有 |
9 | 污泥回流泵 | QW65-4 | 台 | 2 | 原有 |
10 | 压缩机 | DYL-B1000 | 台 | 1 | 原有 |
11 | 液位计 | CSK-1A | 台 | 2 | 本项目新增 |
12 | 曝气设施 | 台 | 2 | 本项目新增 |
(4)新增400m3事故储池一座;
位于污水站南侧,新建事故储池一座。
本工程建设内容与现状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消毒池消毒工艺由ClO2改为NaClO。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本身无废水产生,本项目职工为原有职工,不新增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量没有增加。本项目建筑物为利用原有,不新增建筑物,不新增地面清洁、设备清洗排水。综上所述,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食堂油烟产生,污水站冬季无需采暖,值班室冬季采暖利用电暖风取暖,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泥压滤间,隔油池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后经两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电机及泵类等生产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购低噪音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声级的产生,在设备底部加减震垫,风机口设置消声器,墙体采用隔声材料,并在场内及厂界处绿化。
根据协议,脱水污泥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企业于2017年7月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220183-2017-0020L。详见附件。
通过现场调查以及结合环评批复和验收批复要求,企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详见下表。
表4-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评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
一、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公司总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262m2。对企业现有处理能力1000m3/d,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SBR”法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改造为“隔油+气浮+A2/0”工艺。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对污水站现有所有构筑物重新进行防渗处理;将现有SBR池改造为A2/0池和二沉池;新增400m3事故储池一座;更换现有格栅、污水提升泵及加药装置,新增风机及曝气设施,共计更换/新增设备12台/套。项目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本项目建筑物、污水站预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及部分设备均依托原有污水站设施,仅对现有污水站生化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划。 | 本项目位于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公司总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262m2。对企业现有处理能力1000m3/d,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SBR”法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改造为“隔油+气浮+A2/0”工艺。本项目已对污水站现有所有构筑物重新进行防渗处理;将现有SBR池改造为A2/0池和二沉池;新增400m3事故储池一座;更换格栅、污水提升泵及加药装置,新增风机及曝气设施项目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本项目建筑物、污水站预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及部分设备均依托原有污水站设施,仅对现有污水站生化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 |
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 |
(一)、施工期:1、废气:①施工场地注意洒水,防止浮尘。 ②施工渣土外运车辆应覆盖,严禁沿路遗洒。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施工废渣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制订施工计划时控制夜间作业时间。 ②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不见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 4、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弃的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倒入生活垃圾收集器内,应堆放在规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二)营运期:1、废气:①本项目恶臭气体主要为污水处理运行产生的HS和NH3,对污水站设集气通风装置以及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再通过风机引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②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由于本项目污水站处理规模较小,故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中硫化氢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2、噪声:在设备底部加减震垫,风机口设置消声器,墙体采用隔声材料,并在厂内及厂界处绿化,使厂界噪声满足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满足《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域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格栅产生的栅渣、污泥池产生的污泥外运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隔油池回收的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综合间吸附恶臭气体产生的废活性炭有活性炭厂家回收处置。
| 本项目值班室冬季采暖利用电暖风取暖,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本项目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满足GB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物得到了合理的处理与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三、要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报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 已落实 |
四、请德惠市环境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已落实 |
本项目为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东经125°82´,北纬44°57´),厂区东侧、南侧为耕地;西南侧紧邻一家粮食烘干企业;西侧紧邻102国道,隔路为耕地;北侧紧邻加油站。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南侧,污水处理站东侧、南侧、西侧均为耕地,北侧为厂区内空地。距离污水处理站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侧390m处山咀村居民。
本项目为对企业现有处理能力1000m3/d,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SBR”法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改造为“隔油+气浮+A2/O”工艺。主要工程内容为对污水站现有所有构筑物重新进行防渗处理;将现有SBR池改造为A2/O池和二沉池:新增400m3事故储池一座;更换现有格栅、污水提升泵及加药装置,新增风机及曝气设施,共计更换/新增设备12台/套。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00m2,建筑面积为262m2。
(1)地表水:项目所在地饮马河评价河段PH、COD、BOD5、氨氮、SS均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水体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2)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PM10、SO2、NO2、NH3、H2S的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总体上来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并有一定环境容量。
(3)声环境:各监测点声环境均低于相应标准要求的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该区域声坏境质量较好。
(1)地表水
本项目职工为原有职工,不新增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量没有增加。本项目建筑物为利用原有,不新增建筑物,不新增地面清沽、设备清洗排水。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完工后可大大减少企业污染负荷,COD排放量为17.15t/a,消减量为935.5t/a;氨氮排放量为4.29t/a,消减量为11.59t/a。本项目的建设减轻了地表水体的污染负荷,有效地改善了水环境质量,对德惠市“十三五”期间的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2)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和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彩响较小。为保证臭气的充分吸收,活性炭应按时更换,确保不影响周围大气环境的质量。
(3)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鼓引风机及泵类,声压级在70-105dB(A)之间,通过选购低噪音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级的产生,风机口设置消声器、底部加减震垫,设备间安装吸声材料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再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太大不利影响。
(4)固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格栅池产生的栅渣、污水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废活性炭。其中栅渣、污泥全部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活性炭由活性炭厂家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理与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SCREEN3模型,由于污水站对恶臭污染源釆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因此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量不大,预测值为均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计算氨和硫化氢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0.009m和0.245m,故氨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硫化氢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由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为2种,根据卫生防护距离提级规定,本项目应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需提高一级,即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但企业原有卫生防护距离为300,因此,企业最终执行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企业3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德惠市环境保护局尚未给企业下达总量控制指标,本环评按照污水站能力建议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完工后,COD排放量为17.15t/a,削减量为935.5t/a;NH3-N排放量为4.29t/a,削减量为11.59t/a,为“十三五”期间COD及NH3-N总量削减起到积极作用。综上,本环评建议污水站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即COD:17.15t/a、NH3-N;4.29t/a(技改后污染物排放量)。该指标为参考指标,最终总量控制指标由建设单位上报德惠市环保局批复。
本项目位于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经相应治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在落实本环评所述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选址合理。
本项目为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德惠市发展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均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征地,通过本次改造,实现“以新带老”,对德惠市“十三五”期间的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现场踏查、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认为建设单位如能积极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在实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德惠市环境保护局以德环审字[2017]20号文《关于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本项目位于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262m2。对企业现有处理能力1000m3/d,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SBR”法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改造为“隔油+气浮+A2/0”工艺。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对污水站现有所有构筑物重新进行防渗处理;将现有SBR池改造为A2/0池和二沉池;新增400m3事故储池一座;更换现有格栅、污水提升泵及加药装置,新增风机及曝气设施,共计更换/新增设备12台/套。项目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本项目建筑物、污水站预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及部分设备均依托原有污水站设施,仅对现有污水站生化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划。
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政策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你单位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1、废气:①施工场地注意洒水,防止浮尘。
②施工渣土外运车辆应覆盖,严禁沿路遗洒。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施工废渣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制订施工计划时控制夜间作业时间。
②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不见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
4、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弃的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倒入生活垃圾收集器内,应堆放在规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1、废气:①本项目恶臭气体主要为污水处理运行产生的HS和NH3,对污水站设集气通风装置以及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再通过风机引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②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由于本项目污水站处理规模较小,故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中硫化氢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2、噪声:在设备底部加减震垫,风机口设置消声器,墙体采用隔声材料,并在厂内及厂界处绿化,使厂界噪声满足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满足《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域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格栅产生的栅渣、污泥池产生的污泥外运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隔油池回收的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综合间吸附恶臭气体产生的废活性炭有活性炭厂家回收处置。
三、要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报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四、请德惠市环境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评价标准执行GB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二级标准要求,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废水排放标准
监测因子 | pH (无量纲) | SS | COD | BOD5 | 动植物油 | NH3-N | 粪大肠菌群 (MPN/L) |
排放浓度(mg/L) | 6-8.5 | 100 | 120 | 50 | 20 | 20 | 10000 |
排放总量(kg/t) | 0.6 | 0.7 | 0.3 | 0.12 | 0.12 |
本项目污泥压滤间,隔油池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后经两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表6-2 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标准限值 监测因子 | 排气筒高度 | 排放量(kg/h) |
氨 | 15米 | 4.9 |
硫化氢 | 0.33 |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评价标准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标准限值见表6-2。
表6-3 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监测因子 | 氨 (mg/m3) | 硫化氢 (mg/m3) |
标准限值 | 1.5 | 0.06 |
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评价标准执行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3。
表6-4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 | 标准限值 | |
昼间 | 夜间 | |
Leq dB(A) | 60 | 50 |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废水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1。
表7-1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20W1# 污水处理站进口 | pH、SS、COD、BOD5、NH3-N、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 | 4次/天,2天 |
★2018020W2# 污水处理站出口 |
有组织氨、硫化氢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2。
表7-2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21A5# | 氨、硫化氢 | 3次/天,2天 |
◎2018021A6# |
无组织氨、硫化氢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3。
表7-3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21A1# 污水处理站上风向 | 氨、硫化氢 | 3次/天,2天 |
○2018021A2#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
○2018021A3#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
○2018021A4#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噪声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3。
表7-3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N1#东侧厂界外1m处 | 等效声级dB(A) | 昼间、夜间各1次,2天 |
▲N2#南侧厂界外1m处 | ||
▲N3#西侧厂界外1m处 | ||
▲N4#北侧厂界外1m处 |
废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废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出厂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pH | 玻璃电极法 | GB 6920-1986 | 600817N0017050197 | 酸度计 | PHS-3F+ORP501 |
SS | 重量法 | GB/T 11901-1989 | 35590897 | 电子天平 | BSA224S |
113417050204231711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GZX-DH﹒600-BS-Ⅱ | |||
COD | 重铬酸钾法 | HJ 828-2017 | YH2017788585972 | Cod消解装置 | YHCOD-8Z |
BOD5 | 稀释接种法 | HJ 505-2009 | 003170324 | 生化培养箱 | SPX-250B-Z |
NH3-N | 纳氏试剂分光 光度法 | HJ 535-2009 | 07721707071080006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L6 |
动植物油 | 红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7-2012 | 11111C17047128 | 红外分光测油仪 | 460 |
粪大肠 菌群 | 水质 粪大肠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 HJ/T 347-2007 | 003170324 | 生化培养箱 | SPX-250B-Z |
废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2
表8-2废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出厂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氨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3-2009 | 07721707071080006 |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 L6 |
硫化氢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 07721707071080006 |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 L6 |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3。
表8-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测定方法 | 方法来源 | 出厂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Leq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00309816 | 多功能声级计 | AWA6228+ |
本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资质情况详见表8-4。
表8-4人员资质一览表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
最高管理者 | 朱 辉 | / | / | 经济管理 |
授权签字人 | 于 敏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4号 | 社工 |
技术负责人 | 孔庆宣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3号 | 制药工程 |
实验室负责人 | 吴盼盼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1号 | 环境工程 |
质量负责人 | 李凯盈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2号 | 资源环境科学 |
实验员 | 沈镝镝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6号 | 应用化学 |
实验员 | 李雪梅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5号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①及时了解记录生产工况,保证验收监测过程中生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负荷75%以上,在低于75%时停止监测。
②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监测点位布设科学性、代表性与可比性。
③验收监测时,尽量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用列出标准测试方法,尚未列出测试方法的污染物,尽量选择国家现行的标准测试方法。
④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环境监测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都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⑤废气测定前进行校正仪器,噪声在测定前、后均对仪器进行校正。
⑥每批水样测定同时做空白试验,并带有10%-20%的质控样和10%平行双样.废气和噪声测定前需校正仪器,水质监测质控样品分析结果见表8-5。
⑦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准、校核,最后由授权签字人审定。审定。
表8-5水质监测质控样品分析结果一览表
项 目 | 质控标准 样品编号 | 质控标准样品 | 测定结果
| 评 价 | |
保证值 | 不确定度 | ||||
pH | 202150 | 9.21 | ±0.05 | 9.24 | 合格 |
COD(mg/L) | 2001107 | 106 | ±5 | 109 | 合格 |
BOD5(mg/L) | 200242 | 50.1 | ±3.3 | 47.8 | 合格 |
NH3-N(mg/L) | 170227 | 0.113 | ±0.006 | 0.115 | 合格 |
动植物油(µg/mL) | 205959 | 25.9 | ±3.4 | 27.8 | 合格 |
监测期间,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正常运行,设计污水站处理能力为1000m3/d,监测期间处理量为875m3/d;设计屠宰65,000只/天,实际屠宰65,000只/天,满足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9.2.1.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9-1。
表9-1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设 施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均值或范围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 达标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污水处理站 | ★2018020W1# 污水处理站进口 | 排水量(t/d) | 1月24日- 25日 | 875 | - | - | - | |||||||
pH(无量纲) | 7.44 | 7.23 | 7.14 | 7.17 | 7.36 | 7.54 | 7.31 | 7.47 | 7.14-7.54 | - | - | |||
SS(mg/L) | 250 | 260 | 250 | 260 | 250 | 260 | 250 | 250 | 254 | - | - | |||
CODcr(mg/L) | 708 | 712 | 704 | 712 | 706 | 710 | 714 | 708 | 709 | - | - | |||
BOD5(mg/L) | 202 | 203 | 201 | 203 | 201 | 202 | 204 | 202 | 202 | - | - | |||
氨氮(mg/L) | 25.49 | 25.49 | 26.44 | 27.91 | 25.29 | 27.66 | 25.18 | 28.07 | 26.80 | - | - | |||
动植物油(mg/L) | 21.7 | 22.9 | 21.8 | 22.7 | 22.7 | 21.5 | 22.7 | 21.8 | 22.2 | - | - | |||
粪大肠菌群 (MPN/L) | >24000 | >24000 | >24000 | >24000 | >24000 | >24000 | >24000 | >24000 | >24000 | - | - | |||
★2018020W2# 污水处理站出口 | 排水量(t/d) | 1月24日- 25日 | 875 | - | - | - | ||||||||
pH(无量纲) | 7.79 | 7.63 | 7.34 | 7.15 | 7.33 | 7.57 | 7.30 | 7.67 | 7.15-7.79 | 6-8.5 | 达标 | |||
SS(mg/L) | 14 | 13 | 15 | 18 | 17 | 16 | 13 | 17 | 15 | 100 | 达标 | |||
CODcr(mg/L) | 36 | 36 | 34 | 32 | 34 | 36 | 34 | 32 | 34 | 50 | 达标 | |||
BOD5(mg/L) | 14.6 | 14.6 | 9.7 | 9.1 | 9.7 | 14.6 | 9.7 | 9.1 | 11.4 | 120 | 达标 | |||
氨氮(mg/L) | 1.18 | 1.23 | 1.44 | 1.38 | 1.37 | 1.21 | 1.15 | 1.27 | 1.28 | 20 | 达标 | |||
动植物油(mg/L) | 0.14 | 0.14 | 0.14 | 0.14 | 0.14 | 0.15 | 0.13 | 0.14 | 0.14 | 20 | 达标 | |||
粪大肠菌群 (MPN/L) | 3500 | 2800 | 2400 | 2200 | 1800 | 2800 | 2400 | 3500 | 2675 | 10000 | 达标 |
从表9-1中可以看出: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的pH、SS、COD、BOD5、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的监测值均符合GB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要求。
9.2.1.2废气
无组织氨、硫化氢监测结果见表9-2。
表9-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设 施 | 监测 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 测 结 果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 达标 | |||
1 | 2 | 3 | 最大值 | - | - | ||||
○2018021A1# 污水处理站上风向 | NH3(mg/m3) | 1月24日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1.5 | 达标 | |
○2018021A2#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15 | 0.16 | 0.15 | 0.16 | 1.5 | 达标 | |||
○2018021A3#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14 | 0.16 | 0.15 | 0.16 | 1.5 | 达标 | |||
○2018021A4#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17 | 0.15 | 0.16 | 0.17 | 1.5 | 达标 | |||
○2018021A1# 污水处理站上风向 | 1月25日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1.5 | 达标 | ||
○2018021A2#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15 | 0.17 | 0.12 | 0.17 | 1.5 | 达标 | |||
○2018021A3#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15 | 0.15 | 0.16 | 0.16 | 1.5 | 达标 | |||
○2018021A4#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17 | 0.16 | 0.15 | 0.17 | 1.5 | 达标 |
注:L为低于方法检出限。
续表9-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设 施 | 监测 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 测 结 果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 达标 | |||
1 | 2 | 3 | 最大值 | - | - | ||||
○2018021A1# 污水处理站上风向 | H2S(mg/m3) | 1月24日 | 0.001L | 0.001L | 0.001L | 0.001L | 0.06 | 达标 | |
○2018021A2#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006 | 0.007 | 0.006 | 0.007 | 0.06 | 达标 | |||
○2018021A3#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006 | 0.007 | 0.006 | 0.007 | 0.06 | 达标 | |||
○2018021A4#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007 | 0.007 | 0.007 | 0.007 | 0.06 | 达标 | |||
○2018021A1# 污水处理站上风向 | 1月25日 | 0.001L | 0.001L | 0.001L | 0.001L | 0.06 | 达标 | ||
○2018021A2#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007 | 0.008 | 0.006 | 0.008 | 0.06 | 达标 | |||
○2018021A3#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008 | 0.008 | 0.007 | 0.008 | 0.06 | 达标 | |||
○2018021A4#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0.007 | 0.007 | 0.006 | 0.007 | 0.06 | 达标 |
注:L为低于方法检出限。
从表9-2中可以看出:污水处理站上、下风向硫化氢、氨的监测数值均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表9-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设 施 | 监测 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 测 结 果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 达标 | |||
1 | 2 | 3 | 最大值 | - | - | ||||
◎2018021A5# | H2S排气量(m3/h) | 1月24日 | 20106 | 19980 | 20104 | 20106 | - | - | |
H2S 浓度(mg/m3) | 3.4 | 3.0 | 3.2 | 3.4 | - | - | |||
H2S排气速率(kg/h) | 0.07 | 0.06 | 0.06 | 0.07 | 0.33 | 达标 | |||
◎2018021A6# | H2S排气量(m3/h) | 18515 | 18462 | 18500 | 18515 | - | - | ||
H2S 浓度(mg/m3) | 1.8 | 1.6 | 1.7 | 1.8 | - | - | |||
H2S排气速率(kg/h) | 0.03 | 0.03 | 0.03 | 0.03 | 0.33 | 达标 | |||
◎2018021A5# | NH3 排气量(m3/h) | 19994 | 20104 | 20120 | 20120 | - | - | ||
NH3 浓度(mg/m3) | 46.01 | 45.81 | 46.72 | 46.72 | - | - | |||
NH3 排气速率(kg/h) | 0.92 | 0.92 | 0.94 | 0.94 | 4.9 | 达标 | |||
◎2018021A6# | NH3 排气量(m3/h) | 18654 | 18592 | 18543 | 18654 | - | - | ||
NH3 浓度(mg/m3) | 27.88 | 23.67 | 27.50 | 27.88 | - | - | |||
NH3 排气速率(kg/h) | 0.52 | 0.44 | 0.51 | 0.52 | 4.9 | 达标 | |||
◎2018021A5# | H2S排气量(m3/h) | 1月25日 | 20108 | 19989 | 20115 | 20115 | - | - | |
H2S 浓度(mg/m3) | 3.0 | 3.2 | 3.4 | 3.4 | - | - | |||
H2S排气速率(kg/h) | 0.06 | 0.06 | 0.07 | 0.07 | 0.33 | 达标 | |||
◎2018021A6# | H2S排气量(m3/h) | 18549 | 18632 | 18594 | 18632 | - | - | ||
H2S 浓度(mg/m3) | 1.8 | 1.8 | 1.7 | 1.8 | - | - | |||
H2S排气速率(kg/h) | 0.03 | 0.03 | 0.03 | 0.03 | 0.33 | 达标 | |||
◎2018021A5# | NH3 排气量(m3/h) | 19998 | 20068 | 20115 | 20115 | - | - | ||
NH3 浓度(mg/m3) | 46.10 | 45.49 | 46.58 | 46.58 | - | - | |||
NH3 排气速率(kg/h) | 0.92 | 0.91 | 0.94 | 0.94 | 4.9 | 达标 | |||
◎2018021A6# | NH3 排气量(m3/h) | 18528 | 18608 | 18498 | 18608 | - | - | ||
NH3 浓度(mg/m3) | 27.82 | 28.63 | 25.64 | 28.63 | - | - | |||
NH3 排气速率(kg/h) | 0.52 | 0.53 | 0.47 | 0.53 | 4.9 | 达标 |
从表9-3中可以看出:污水处理站有组织硫化氢、氨的监测数值均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9.2.1.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4。
表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LeqdB(A)
监测点位 | 1月24日 | 1月25日 | 临厂外环境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N1#东厂界 | 51.3 | 41.8 | 52.1 | 40.6 | 耕地 |
▲N2#南厂界 | 52.1 | 42.6 | 52.5 | 41.9 | 耕地 |
▲N3#西厂界 | 54.2 | 44.1 | 55.7 | 43.9 | 102国道 |
▲N4#北厂界 | 51.7 | 42.9 | 52.6 | 42.1 | 加油站 |
标准限值 | 昼间60,夜间50 | ||||
是否达标 | 达标。 |
从表9-3中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四周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9.2.1.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考核各地环境保护成效的重要标志,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对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污染物进行核算。废水排放量为875t/d,总量控制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见表9-4。
表9-4 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总量控制污染物 | COD | 氨氮 |
排放量(t/a) | 10.86 | 0.41 |
1、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基本上落实了德惠市环境保护局德环审字[2017]20号文《关于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意见,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
2、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的pH、SS、COD、BOD5、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均满足GB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要求。
3、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上、下风向监测的NH3、H2S 4个监测点位监测值均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有组织硫化氢、氨的监测数值均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4、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5、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毛、血、肠、鸡舍粪便、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以及污水站产生的栅渣、污泥。毛、血、肠回收外售,鸡粪用于农肥,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水站产生的栅渣、污泥均进行了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该项目基本上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固体废物做到综合利用,环境管理有一定成效。根据以上各项监测指标的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评价,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验收。
(1)对自建污水站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废水达标排放。
(2)固体废物应严格履行固体废物清运处置合同,严禁单位随意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在现在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保证其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 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性质 | □新建 □已建(现状评价) √ 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1000m3/d | 实际生产能力 | 875 m3/d | 环评单位 | 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德惠市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德环审字[2017]20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验收单位 | 长春市周博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长春市周博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2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20 | 所占比例(%) | 100 | |||||||||||||||||
实际总投资 | 32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20 | 所占比例(%) | 100 | |||||||||||||||||
废水治理(万元) | 295.5 | 废气治理(万元) | 6 | 噪声治理(万元) | 4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2.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12 | 其他(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2920 | |||||||||||||||||||
运营单位 | 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183MA13WF2K34 | 验收时间 | 2018年1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31.9375 | 31.9375 | 31.9375 | 31.9375 | ||||||||||||||||||
化学需氧量 | 34 | 120 | 258785 | 10.86 | 10.86 | 10.86 | ||||||||||||||||
氨氮 | 1.28 | 20 | 9782 | 0.41 | 0.41 | 0.41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尘 | ||||||||||||||||||||||
工业粉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SS | |||||||||||||||||||||
总磷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件
1.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厂区平面及监测点位布设图
3.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地理位置图
4.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监测方案
5.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批复及落实情况表
6.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采样现场照片
7.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污泥处理协议
8.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鸡血处理协议
9.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鸡毛处理协议
10.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应急预案备案表
11.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污水检测报告
12.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污水检测报告(粪大肠菌群)
13.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废气检测报告
14.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噪声检测报告
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监测方案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建设项目: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
监测方案编号:YHHB/WT2018020、YHHB/WT2018021、YHHB/WT2018022
委托单位: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点
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
三、监测时间
2018年1月24日-1月25日
四、监测类别
污水、废气、噪声
五、监测内容
监测点名称 | 位置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20W1# | 污水处理站进口 | pH、悬浮物、BOD5、COD、氨氮、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 | 4次/天,2天 |
★2018020W2# | 污水处理站出口 | ||
○2018021A1# | 污水处理站上风向 | NH3、H2S | 3次/天,2天 |
○2018021A2# |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
○2018021A3# |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
○2018021A4# |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 | ||
◎2018021A5# | 污泥压滤间排气筒 | ||
◎2018021A6# | 隔油池间排气筒 | ||
▲2018021N1# | 项目厂界东侧外1m处 | 等效声级dB(A) | 2次(昼、夜)/天,2天 |
▲2018021N2# | 项目厂界南侧外1m处 | ||
▲2018021N3# | 项目厂界西侧外1m处 | ||
▲2018021N4# | 项目厂界北侧外1m处 |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
一、长春禾丰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公司总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262m2。对企业现有处理能力1000m3/d,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SBR”法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改造为“隔油+气浮+A2/0”工艺。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对污水站现有所有构筑物重新进行防渗处理;将现有SBR池改造为A2/0池和二沉池;新增400m3事故储池一座;更换现有格栅、污水提升泵及加药装置,新增风机及曝气设施,共计更换/新增设备12台/套。项目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本项目建筑物、污水站预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及部分设备均依托原有污水站设施,仅对现有污水站生化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划。 | 本项目位于德惠市夏家店镇腰窝堡村。公司总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262m2。对企业现有处理能力1000m3/d,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SBR”法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改造为“隔油+气浮+A2/0”工艺。本项目已对污水站现有所有构筑物重新进行防渗处理;将现有SBR池改造为A2/0池和二沉池;新增400m3事故储池一座;更换格栅、污水提升泵及加药装置,新增风机及曝气设施项目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本项目建筑物、污水站预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及部分设备均依托原有污水站设施,仅对现有污水站生化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 |
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 |
(一)、施工期:1、废气:①施工场地注意洒水,防止浮尘。 ②施工渣土外运车辆应覆盖,严禁沿路遗洒。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施工废渣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制订施工计划时控制夜间作业时间。 ②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不见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 4、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弃的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倒入生活垃圾收集器内,应堆放在规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二)营运期:1、废气:①本项目恶臭气体主要为污水处理运行产生的HS和NH3,对污水站设集气通风装置以及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再通过风机引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②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由于本项目污水站处理规模较小,故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中硫化氢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2、噪声:在设备底部加减震垫,风机口设置消声器,墙体采用隔声材料,并在厂内及厂界处绿化,使厂界噪声满足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满足《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域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格栅产生的栅渣、污泥池产生的污泥外运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隔油池回收的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综合间吸附恶臭气体产生的废活性炭有活性炭厂家回收处置。 | 本项目值班室冬季采暖利用电暖风取暖,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本项目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满足GB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物得到了合理的处理与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三、要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报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 已落实 |
四、请德惠市环境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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