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9 17:21:27
建设单位: 长春科技学院
编制单位:长春市周博环境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建设单位: 长春科技学院
法人代表: 张电达
编制单位:长春市周博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 辉
项目负责人:王 雪
建设单位:长春科技学院 编制单位:长春市周博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5164305555 电话: 0431-81003635
传真: 传真:
邮编: 130600 邮编: 130000
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以东
1699号 世纪馨园4幢3门610室
目录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2
长春科技学院始建于1986年,2000年成立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长春科技学院。学院构建了以工学为主体,以农学为特色,以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理学、医学等学科专业为主要支撑的普通本科高校。
长春科技学院锅炉房已有一台20t/h的燃煤热水锅炉和一台30t/h的燃煤热水锅炉。为了满足供热需要,本次项目将20t/h的锅炉拆除,新增一台40t/h的锅炉来供热,原有30t/h的锅炉为备用,供热面积为45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中的有关规定,受长春科技学院的委托,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长春科技学院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委托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7年11月完成《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于同年11月10日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以长双环建(表)字[2017]26号文对该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书作出了批复。
受长春科技学院的委托,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的要求,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由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下,于2018年1月24日进行了现场勘查,详细收集了工程的有关资料,经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和环境管理检查的内容后,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于2018年3月12日、13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并参考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中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内容,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工作的组织:
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程序见图1-1。
图1-1测的工作程序框图
1、十二届人大常委会8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年9月10日;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2月1日;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000年2月22日;(参考)
6、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 吉环委发[1996]1号,《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试行办法》,1996年1月30日;
7、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7年11月;
8、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 长双环建(表)字[2017]26号 《关于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年11月10日;
9、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 吉省价收字[1997]17号,《关于正式下发吉林省环境监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1997年5月22日;
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 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1、国家环境保护部 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年11月20日。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长春科技学院内锅炉房。占地面积1219.8平方米,锅炉房东侧为学校体育场;锅炉房南侧为学校内道路;锅炉房西侧为食堂;锅炉房北侧为教学楼。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表3-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组成 | 工程内容 | 建设规模 |
1 | 主体工程 | 新增锅炉 | 新增一台40t/h的锅炉 |
2 | 辅助工程 | 锅炉房 | 将原有的20t/h的锅炉拆除,原有30t/h的锅炉为备用 |
3 | 树脂交换器 | 本项目已建3台10t/h制软化水设备 | |
4 | 公用工程 | 供水 | 项目年用水量3750.84t/a,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要。 |
5 | 排水 | 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
6 | 供电 | 本项目用电由双阳区市政电网统一供给,可满足项目内用电需要。 | |
7 | 供暖 | 本项目为供热锅炉建设项目,不需采暖,工作人员在学院内的办公室值班,办公室由本项目集中供热供给,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热需求 | |
8 | 环保工程 | 废水治理 措施 | 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9 | 废气治理 措施 | 锅炉烟气:脱硫塔(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8%) | |
10 | 噪声治理措施 | 设备安装减震装置 | |
11 | 储运工程 | 储煤仓 | 位于锅炉房北侧,目前为半遮挡储煤仓,防渗。 |
12 | 渣场 | 位于锅炉房西侧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本次项目将20t/h的锅炉拆除,新增一台40t/h的锅炉来供热,原有30t/h的锅炉为备用,供热面积为45万㎡。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下表,煤质参数详见附件。
表3-2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原料名称 | 用量 | 来源 |
1 | 水 | 7272t/a | 市政管网 |
2 | 电 | 15000kw·h/a | 市政电网 |
3 | 煤 | 10000t/a | 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4 | 脱硫添加剂 | 300t/a | 脱硫塔厂家提供负责添加 |
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下表。
表3-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锅炉 | 台 | 1 | 拆除20t/h,新建40t/h |
2 | 布袋除尘器 | 台 | 1 | 新增 |
3 | 脱硫塔 | 台 | 1 | 新增 |
4 | 风机 | 台 | 1 | 利用现有 |
5 | 树脂交换器 | 台 | 3 | 制备软化水 |
6 | 储煤仓 | - | 1 | 利用现有 |
7 | 转运渣场 | - | 1 | 利用现有 |
长春科技学院锅炉房已有一台20t/h的燃煤热水锅炉和一台30t/h的燃煤热水锅炉,为了满足供热需要,本次项目将20t/h的锅炉拆除,新增一台40t/h的
锅炉来供热,原有30t/h的锅炉为备用,年燃煤量为10000t,供热面积为45万㎡。企业于2016年末已整改为脱硫塔,本次新增布袋除尘器,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如下:
3.7.2物料平衡
⑴给水
本项目新增一台40t/h的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锅炉补充水、地面清洗用水。本次改扩建新增员工18人,工作天数为170天。生活用水标准按0.03m3/d·人计,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54m3/d(91.8t/a);锅炉补充水(通过全自动树脂软化水处理装置)为20m³/d(3360t/a);地面清洗用水1.78m³/d(299.04t/a)。故,本项目总用水量为22.32m³/d(3750.84t/a),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要。
⑵排水
本项目采用树脂软化水处理装置(采用树脂交换,当软水树脂置换了水中一定量的钙镁等硬度离子之后,将无法再软化水,由厂家更换新的树脂并将废树脂带走,故无排污水产生),锅炉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地面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32m3/d(73.44m3/a),地面清洗废水排放量为1.78m³/d(299.04t/a),排放的废水总量为2.212m3/d(372.48t/a)。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图3-4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废水仅为新增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清洗地面废水,锅炉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锅炉烟气和扬尘。
①锅炉烟气
锅炉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林格曼黑度、烟尘、SO2、NOx和汞及其化合物。
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对锅炉烟气进行治理。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不低于45m的烟囱排入大气中。
②扬尘污染
煤、煤渣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在燃煤装卸及堆存过程中在有风天气会带来一定的扬尘污染。
本项目水泵、引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均放置于独立建筑,且临近独立建筑四周均安装隔声板,对其中机械设备进行减振等处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燃煤炉渣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煤渣场封闭储存,定期外卖给砖厂用于制砖或铺路。
本项目改扩建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详见下表。
表4-1 本项目扩建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废气 | 煤堆场炉渣场 | 无组织粉尘 | 原煤和煤渣单独存放,并用苫布遮盖。 |
锅炉 | 烟尘 SO2 NOX | 采用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处理后,经不低于45m高的烟囱外排。 | |
噪声 | 生产 设备 | 噪声 | 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再通过距离衰减。 |
固废 | 职工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
锅炉 | 炉渣 | 封闭储存,运输过程也需封闭,定期外卖给砖厂用于制砖或铺路。 |
本项目无明显风险源,故未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本项目环保投资为6万元,占项目基本建设投资比例的1.2%。工程环保投资及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2 工程环保投资及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 |
一、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长春科技学院内锅炉房,占地面积1219.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台40t/h锅炉,将原有的一台20t/h的锅炉拆除,原有的一台30t/h的锅炉为备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长春科技学院内锅炉房,占地面积1219.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台40t/h锅炉,将原有的一台20t/h的锅炉拆除,原有的一台30t/h的锅炉为备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
二、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 ||
施工期: | ||
1.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校区卫生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 已落实 | |
2. 废气:施工现场各种堆料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禁止大风天作业,施工场地内定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覆盖措施,严禁沿路遗撒。 | 已落实 | |
3. 首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校区锅炉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已落实。 | |
4.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中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部分用于回填,多余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 | 已落实 | |
营运期: | ||
1.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锅炉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 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
2. 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扬尘,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处理后,烟气经不低于45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煤和煤渣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煤仓和煤渣场封闭储存,运输过程中对车辆进行苫盖。 | 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处理后,烟气经45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煤仓和煤渣场封闭储存,运输过程中对车辆进行苫盖。 | |
3. 噪声:主要来自水泵、引风机等设备,设备放置于安装隔声板的独立建筑内,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减振等处理,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 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 |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来集合燃煤炉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煤渣封闭储存,定期外卖给砖厂用于制砖或铺路,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煤渣封闭储存,定期外卖给砖厂用于制砖或铺路。 | |
5.按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已落实。 | |
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 |
长春科技学院锅炉房已有一台20t/h的燃煤热水锅炉和一台30t/h的燃煤热水锅炉。为了满足供热需要,本次项目将20t/h的锅炉拆除,新增一台40t/h的锅炉来供热,原有30t/h的锅炉为备用,使用3台10t/h制软化水设备用于制备软化水,本项目供热面积为45万㎡。
本项目属于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鼓励类第二十二项11条: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
监测和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双阳河-双阳污水处理厂上下游监测断面水质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良好。
⑵环境空气
监测和评价结果表明,各点位处PM10的的日均值,SO2、NOx的日均值和小时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说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⑶声环境
监测和评价结果表明,在锅炉房四周1m处布设的4个监测点中,昼夜监测值均未超标,4个监测点昼夜间的等效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⑴废水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废水仅为新增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清洗地面废水,锅炉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⑵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锅炉烟气和扬尘。
①锅炉烟气
锅炉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和NOx。
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对锅炉烟气进行治理。理论除尘效率为99%,脱硫效率为95%。烟气经治理后,烟尘、S02和NOx排放浓度分别为35.96mg/m3、40.8mg/m3和259.8mg/m3。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不低于45m的烟囱排入大气中,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次整改后烟尘排放量削减了0.3692t/a,经此次改扩建后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有所改善。
②扬尘污染
煤、煤渣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堆煤场粉尘产生速率0.54kg/h,燃料煤、煤渣的粒径均较大,但在燃煤装卸及堆存过程中在有风天气会带来一定的扬尘污染。本次建议将煤仓和煤渣场整改为封闭储存,运输过程也需封闭,本次整改后会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有所改善。
⑶噪声
本项目水泵、引风机等产生的噪声昼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且均放置于独立建筑,且临近独立建筑四周均安装隔声板,对其中机械设备进行减振等处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工程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燃煤炉渣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煤渣场封闭储存,运输过程也需封闭,定期外卖给砖厂用于制砖或铺路。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改扩建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详见下表。
本项目的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双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双阳河。其总量指标已被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范围,无需申请COD及氨氮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锅炉烟气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为SO2、NOx及烟尘,原项目有总量为SO2:4.9t/a;NOx:5.92t/a;烟尘:2.9t/a。本次排放量为SO2:2.8t/a;NOx:29.4t/a;烟尘:2.5308t/a。本次改扩建后烟尘排放量削减了0.3692t/a、SO2排放量削减了2.1t/a。故本次项目以新增加的NOx的量作为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即NOx:23.51t/a。该指标应上报地方环境保护局批准后方可作为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环评认为只要在经营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长双环建(表)字[2017]26号《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长春科技学院内锅炉房,占地面积1219.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台40t/h锅炉,将原有的一台20t/h的锅炉拆除,原有的一台30t/h的锅炉为备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二、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期:
(一)、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校区卫生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废气:施工现场各种堆料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禁止大风天作业,施工场地内定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覆盖措施,严禁沿路遗撒。
(三)、噪声:首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校区锅炉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中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部分用于回填,多余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
营运期:
(一)、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锅炉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扬尘,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处理后,烟气经不低于45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煤和煤渣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煤仓和煤渣场封闭储存,运输过程中对车辆进行苫盖。
(三)、噪声:主要来自水泵、引风机等设备,设备放置于安装隔声板的独立建筑内,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减振等处理,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燃煤炉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煤渣封闭储存,定期外卖给砖厂用于制砖或铺路,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总排放口废水评价标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污水排放标准
监测因子 | pH (无量纲) | COD | BOD5 | SS | NH3-N | 动植物油 |
标准限值(mg/L) | 6-9 | 500 | 300 | 400 | - | 100 |
有组织废气监测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原有的一台30t/h的燃煤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4)表1中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2;新增的一台40t/h的燃煤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3。
无组织废气监测因子为颗粒物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标准限值见表6-4。
表6-2 在用锅炉废气排放标准 单位:mg/m³
污染物项目 | 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燃煤锅炉 | ||
颗粒物 | 80 | 烟囱或烟道 |
二氧化硫 | 400 | |
氮氧化物 | 400 | |
汞及其化合物 | 400 |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1 | 烟囱排放口 |
表6-3 新建锅炉废气排放标准 单位:mg/m³
污染物项目 | 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燃煤锅炉 | ||
颗粒物 | 50 | 烟囱或烟道 |
二氧化硫 | 300 | |
氮氧化物 | 300 | |
汞及其化合物 | 0.05 |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1 | 烟囱排放口 |
表6-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 无组织排放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 |
监控点 | 浓度 |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
厂界噪声监测评价标准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5。
表6-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昼间 | 夜间 | ||
2类 | 60 | 50 | GB12348-2008 |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废水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1。
表7-1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39W1# 污水总排口 | 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 4次/天,2天 |
(1)有组织锅炉废气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2。
表7-2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39A1# | 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 | 3次/天,2天 |
◎2018039A2# |
(2)无组织废气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3。
表7-3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39A3#厂界上风向 | 颗粒物 | 3次/天,2天 |
◎2018039A4#厂界下风向 | ||
◎2018039A5#厂界下风向 | ||
◎2018039A6#厂界下风向 |
噪声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4。
表7-4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39N1#东侧厂界外1m处 | 等效声级dB(A) | 昼间、夜间各1次,2天 |
▲2018039N2#南侧厂界外1m处 | ||
▲2018039N3#西侧厂界外1m处 | ||
▲2018039N4#北侧厂界外1m处 |
废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废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pH | 玻璃电极法 | GB 6920-1986 | 600817N0017050197 | 酸度计 | PHS-3F+ORP501 |
SS | 重量法 | GB 11901-1989 | 35590897 | 电子天平 | BSA224S |
113417050204231711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GZX-DH﹒600-BS-Ⅱ | |||
COD | 重铬酸盐法 | HJ 828-2017 | YH2017788585972 | Cod消解装置 | YHCOD-8Z |
BOD5 | 稀释接种法 | HJ 505-2009 | 003170324 | 生化培养箱 | SPX-250B-Z |
NH3-N | 纳氏试剂分光 光度法 | HJ 535-2009 | 07721707071080006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L6 |
动植物油 | 红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7-2012 | 11111C17047128 | 红外分光测油仪 | 460 |
锅炉废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2
表8-2废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出厂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T 16157-1996 | 35590897 | 电子天平 | BSA224S |
SO2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 HJ/T 57-2000 | AD8143375X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崂应3012H |
NOX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HJ 693-2014 | AD8143375X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崂应3012H |
汞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 543-2009 | 2017071401 | 冷原子吸收微分测汞仪 | JKG-205 |
林格曼黑度 |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 HJ/T 398-2007 | - | 黑度板 | - |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3。
表8-3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测定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Leq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 | 00309816 | 多功能声级计 | AWA6228+ |
本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资质情况详见表8-4。
表8-4 人员资质一览表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
最高管理者 | 朱 辉 | / | / | 经济管理 |
授权签字人 | 于 敏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4号 | 社工 |
技术负责人 | 孔庆宣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3号 | 制药工程 |
实验室负责人 | 吴盼盼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1号 | 环境工程 |
质量负责人 | 李凯盈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2号 | 资源环境科学 |
实验员 | 沈镝镝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6号 | 应用化学 |
实验员 | 李雪梅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5号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①及时了解记录生产工况,保证验收监测过程中生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负荷75%以上,在低于75%时停止监测。
②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监测点位布设科学性、代表性与可比性。
③验收监测时,尽量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用列出标准测试方法,尚未列出测试方法的污染物,尽量选择国家现行的标准测试方法。
④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环境监测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都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⑤废气测定前进行校正仪器,噪声在测定前、后均对仪器进行校正。
⑥每批水样测定同时做空白试验,并带有10%-20%的质控样和10%平行双样.废气和噪声测定前需校正仪器,水质监测质控样品分析结果见表8-5。
⑦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准、校核,最后由授权签字人审定。审定。
表8-5 水质监测质控样品分析结果一览表
项 目 | 质控标准 样品编号 | 质控标准样品 | 测定结果
| 评 价 | |
保证值 | 不确定度 | ||||
pH | 202150 | 9.21 | ±0.05 | 9.24 | 合格 |
COD(mg/L) | 2001107 | 106 | ±5 | 109 | 合格 |
BOD5(mg/L) | 200242 | 50.1 | ±3.3 | 47.8 | 合格 |
SS(mg/L) | - | - | - | - | - |
NH3-N(mg/L) | 170227 | 0.113 | ±0.006 | 0.115 | 合格 |
动植物油(µg/mL) | 205959 | 25.9 | ±3.4 | 27.8 | 合格 |
监测期间,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正常运行,锅炉负荷达到75%,供热面积为45万㎡,满足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9-1。
表9-1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均值或范围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处理 效率 | 是否 达标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2018039W1# 污水总排口 | 排水量(t/d) | 3月12日-13日 | 1.09 | - | - | - | - | |||||||
pH(无量纲) | 7.31 | 7.28 | 7.01 | 7.39 | 7.20 | 7.17 | 7.05 | 7.26 | 7.01-7.39 | 6-9 | - | 达标 | ||
SS(mg/L) | 131 | 130 | 134 | 137 | 139 | 132 | 135 | 138 | 134.50 | 400 | - | 达标 | ||
CODcr(mg/L) | 183 | 188 | 182 | 184 | 181 | 183 | 184 | 181 | 183.25 | 500 | - | 达标 | ||
BOD5(mg/L) | 52.1 | 53.7 | 51.9 | 52.8 | 52.5 | 51.3 | 52.4 | 51.6 | 52.29 | 300 | - | 达标 | ||
氨氮(mg/L) | 7.69 | 7.28 | 7.57 | 7.53 | 7.76 | 7.87 | 7.39 | 7.77 | 7.61 | - | - | - | ||
动植物油(mg/L) | 2.41 | 2.03 | 2.47 | 2.88 | 2.19 | 2.06 | 2.66 | 2.30 | 2.38 | 100 | - | 达标 |
从表9-1中可以看出: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的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的监测值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2
表9-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³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单位)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最大值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 达标 | |||||
1 | 2 | 3 | 4 | 5 | 6 | ||||||
◎2018039A1# | 颗粒物 | 3月12日-13日 | 27.13 | 29.72 | 28.95 | 26.67 | 30.52 | 29.43 | 30.52 | 8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114.37 | 106.28 | 116.76 | 116.33 | 107.54 | 123.21 | 123.21 | 4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174.31 | 166.25 | 177.18 | 175.38 | 168.21 | 180.62 | 180.62 | 400 | 达标 | ||
汞及其化合物 | 0.168 | 0.187 | 0.173 | 0.196 | 0.171 | 0.189 | 0.196 | 0.05 | 达标 |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达标 | ||
◎2018039A2# | 颗粒物 | 27.98 | 28.69 | 30.88 | 27.01 | 26.19 | 29.63 | 30.88 | 5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119.33 | 117.54 | 114.21 | 112.82 | 115.07 | 109.98 | 119.33 | 3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175.17 | 184.39 | 176.36 | 168.22 | 177.95 | 170.58 | 184.39 | 300 | 达标 | ||
汞及其化合物 | 0.197 | 0.183 | 0.169 | 0.171 | 0.185 | 0.195 | 0.197 | 0.05 | 达标 |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达标 |
从表9-2中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废气的监测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和表2中,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³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最大值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 达标 | |||||
1 | 2 | 3 | 4 | 5 | 6 | ||||||
○2018039A3#厂界上风向 | 颗粒物(㎎/m³) | 3月12日-13日 | 0.083 | 0.079 | 0.086 | 0.077 | 0.088 | 0.085 | 0.088 | 1.0 | 达标 |
○2018039A4#厂界下风向 | 0.102 | 0.099 | 0.110 | 0.117 | 0.107 | 0.010 | 0.117 | 1.0 | 达标 | ||
○2018039A5#厂界下风向 | 0.097 | 0.113 | 0.105 | 0.109 | 0.118 | 0.121 | 0.121 | 1.0 | 达标 | ||
○2018039A6#厂界下风向 | 0.107 | 0.115 | 0.112 | 0.098 | 0.123 | 0.104 | 0.123 | 1.0 | 达标 |
从表9-3中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废气的检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表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LeqdB(A)
监测点位 | 3月12日 | 3月13日 | 临厂外环境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2018039N1# 东侧厂界外1米处 | 54.3 | 44.5 | 54.7 | 44.6 | 学校体育场 |
▲2018039N2# 南侧厂界外1米处 | 53.9 | 45.2 | 55.4 | 45.1 | 学校内道路 |
▲2018039N3# 西侧厂界外1米处 | 55.1 | 44.7 | 54.3 | 44.8 | 食堂 |
▲2018039N4# 北侧厂界外1米处 | 54.7 | 44.9 | 55.2 | 45.0 | 教学楼 |
标准限值 | 昼间60,夜间50 | ||||
是否达标 | 达标。 |
从表9-4中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中2类标准要求。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考核各地环境保护成效的重要标志,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对本项目废水、废气总量控制污染物进行核算。废水排放量为2.212m3/d(372.48t/a),废水总量控制污染物COD、氨氮;废气总量控制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见表9-5。
表9-5 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总量控制污染物 | 废水 | 废气 | ||
COD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排放量(t/a) | 0.034 | 0.0014 | 18.09 | 27.08 |
长春科技学院基本上落实了长春市环境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文件长双环建(表)字[2017]26号《关于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意见,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
2、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监测的pH、SS、COD、BOD5、NH3-N、动植物油均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3、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组织废气的监测因子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和表2,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该项目无组织废气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4、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来集合燃煤炉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煤渣封闭储存,定期外卖给砖厂用于制砖或铺路,固体废物基本不会随意丢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该项目基本上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固体废物做到综合利用,环境管理有一定成效。根据以上各项监测指标的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评价,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验收。
(1)本项目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等设备应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煤仓和煤渣场封闭储存,运输过程也需封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学校 | 建设性质 | □新建 □已建(现状评价) √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能力 | 环评单位 |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 | 审批文号 | 长双环建(表)字[2017]2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验收单位 | 长春市周博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 | 所占比例(%) | 1.2 | ||||||||||||||||
实际总投资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6 | 所占比例(%) | 1.2 | |||||||||||||||||
废水治理(万元) | 0.2 | 废气治理(万元) | 5.1 | 噪声治理(万元) | 0.4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0.3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
运营单位 | 长春科技学院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2220000423993155B | 验收时间 | 2018年3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0.019 | 0.019 | 0.019 | +0.019 | |||||||||||||||||
化学需氧量 | 183.25 | 500 | 0.034 | 0.034 | 0.034 | +0.034 | |||||||||||||||
氨氮 | 7.61 | - | 0.0014 | 0.0014 | 0.0014 | +0.0014 | |||||||||||||||
石油类 | |||||||||||||||||||||
废气 | 14688 | 14688 | 14688 | +14688 | |||||||||||||||||
二氧化硫 | 123.21 | 400/300 | 18.09 | 18.09 | 18.09 | +18.09 | |||||||||||||||
烟尘 | |||||||||||||||||||||
工业粉尘 | |||||||||||||||||||||
氮氧化物 | 184.39 | 400/300 | 27.08 | 27.08 | 27.08 | +27.08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SS | ||||||||||||||||||||
总磷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件
1.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平面及监测点位布设图
3.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地理位置图
4.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表
5.固废处理合同
6.检测报告
7.营业执照
长春科技学院供热锅炉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 |
一、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长春科技学院内锅炉房,占地面积1219.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台40t/h锅炉,将原有的一台20t/h的锅炉拆除,原有的一台30t/h的锅炉为备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长春科技学院内锅炉房,占地面积1219.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台40t/h锅炉,将原有的一台20t/h的锅炉拆除,原有的一台30t/h的锅炉为备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
二、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 ||
施工期: | ||
1.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校区卫生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 已落实 | |
2. 废气:施工现场各种堆料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禁止大风天作业,施工场地内定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覆盖措施,严禁沿路遗撒。 | 已落实 | |
3. 首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校区锅炉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已落实。 | |
4.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中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部分用于回填,多余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 | 已落实 | |
营运期: | ||
1.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锅炉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 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
2. 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扬尘,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处理后,烟气经不低于45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煤和煤渣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煤仓和煤渣场封闭储存,运输过程中对车辆进行苫盖。 | 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处理后,烟气经45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煤仓和煤渣场封闭储存,运输过程中对车辆进行苫盖。 | |
3. 噪声:主要来自水泵、引风机等设备,设备放置于安装隔声板的独立建筑内,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减振等处理,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 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 |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来集合燃煤炉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煤渣封闭储存,定期外卖给砖厂用于制砖或铺路,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煤渣封闭储存,定期外卖给砖厂用于制砖或铺路。 | |
5.按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已落实。 | |
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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