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3 16:27:53
建设单位: 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建设单位: 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书含
编制单位: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 辉
项目负责人:沈镝镝
目录
1、验收项目概况 1
2、验收依据 4
3、工程建设情况 5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5
3.2建设内容 5
3.3劳动定员及劳动制度 6
3.4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6
3.5原辅材料 6
3.6建设内容 7
3.7生产设备 9
3.8工程分析 9
3.8.1主要生产工艺及排污点分析 9
3.8.2物料平衡 14
3.8.3水源及水平衡 16
4、环境保护设施 17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7
4.1.1废水 17
4.1.3噪声 18
4.1.4固体废物 18
4.2其他环保设施 19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9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9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1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21
5.1.1项目概况 21
5.1.2环境质量现状 21
5.1.3主要环境影响 22
5.1.4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 22
5.1.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23
5.1.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24
5.1.7环境管理与监测 24
5.1.8综合评价结论 24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4
6.验收执行标准 26
6.1 废水评价执行标准 26
6.2 废气评价执行标准 27
6.3 噪声排放监测评价执行标准 27
7、 验收监测内容 27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7
7.1.1废水 28
7.1.2厂界噪声监测 28
7.1.3废气监测 28
8.1监测分析方法 29
8.1.1废水污染物监测采用的分析方法 29
8.1.2噪声监测采用的分析方法 29
8.1.3废气监测采用的分析方法 30
8.2人员资质 30
8.3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31
9、验收监测结果 32
9.1生产工况 32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32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32
10、 验收监测结论 36
11、建议 37
1、验收项目概况
随着门窗行业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逐步转移以及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中国作为门窗生产和出口的第一大国,门窗产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根据有关部门预测,未来十年我国建筑业发展速度仍会高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住宅建设也将处于增长型发展时期。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之后,对住房的舒适度要求会越来越高,这将带动节能环保建材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于国内门窗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遇。预计到2020年,中国在全球门窗市场需求的占有额将会由2015年的27%上升到30%。经济的快速增长,工业化进度的加快以及农村人均住宅面积的扩大都将会增加对门窗产品的需求。
根据调查显示,人们对德式铝包木门窗、木质幕墙、实木阳光房和轻体木屋的需求最为迫切。其中德式铝包木门窗具有保温、节能、抗风沙的特点;木质幕墙具有保温、节能等特点;实木阳光房具有节能、隔音、防噪、保温等功能;轻体木屋具有环保、隔音、防噪、保温等功能。
为此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预计投资520万元,在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产业印刷园(长清公路19公里),租用长春市吉韩参业有限公司厂房,主要从事木门窗的生产。预计年生产德式铝包木门窗3000m2;木质幕墙500m2;实木阳光房200m2;轻体木屋1000m2。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产业印刷园,租用现有厂房,占地为工业用地,现状总占地面积为6000m2,总建筑面积为2000m2。主要从事铝包木门窗、木质幕墙、实木阳光房、轻体木屋等家具生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委托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7年11月完成《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于同年11月21日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以长双建字[2017]6号文对该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书作出了批复。
受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的要求,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由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下,于2018年2月8日进行了现场勘查,详细收集了工程的有关资料,经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和环境管理检查的内容后,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于2018年2月26日、27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并参考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中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内容,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工作的组织:
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程序见图1-1
2、验收依据
1、十二届人大常委会8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年9月10日;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2月1日;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000年2月22日;(参考)
6、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 吉环委发[1996]1号,《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试行办法》,1996年1月30日;
7、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年11月;
8、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 长双环建字[2017]6号 《关于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7年11月21日;
9、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 吉省价收字[1997]17号,《关于正式下发吉林省环境监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1997年5月22日;
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 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1、国家环境保护部 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年11月20日。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产业印刷园(长清公路19公里),租用长春市吉韩参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经度125°34′03.80″纬度43°39′52.55″),厂区东侧隔岭西街50m外为北欧重型机械厂;南侧隔印业东西大路500m外为长春乾利彩色包装有限公司,800m外为吉林省建丰建材有限公司;西侧500m外为天禾印铁制罐厂;北侧20m为吉林省天泽管业有限公司和长春市利维木业。
3.2建设内容
长春市木与自然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所占比例为11.5%。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产业印刷园,租用现有厂房,占地为工业用地,现状总占地面积为6000m2,总建筑面积为2000m2。主要从事铝包木门窗、木质幕墙、实木阳光房、轻体木屋等家具生产。
3.3劳动定员及劳动制度
(1)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总计35人。
(2)工作制度
本项目全年计划工作日为300天。每日1班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
3.4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门窗的生产。预计年生产德式铝包木门窗3000m2;木质幕墙500m2,实木阳光房200m2,轻体木屋1000m2,详见表3-1。
表3-1 本项目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一览表
产品名称 | 生产规模 | 单位 | 规格型号 | 运输方式 |
铝包木门窗 | 3000 | m2/a | 按客户要求 | 汽车运输 |
木质幕墙 | 500 | m2/a | 汽车运输 | |
实木阳光房 | 200 | m2/a | 汽车运输 | |
轻体木屋 | 1000 | m2/a | 汽车运输 |
3.5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耗消耗情况见表3-2,原辅材料厂内外运输采用托盘叉车、牵引平板车进行装、卸、取、堆垛和运输作业。
表3-2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年用量 | 成份/规格 | 来源 |
1 | Sikkens水性漆 | 4.0t | 植物树脂、水 | 德国 |
2 | 玻璃 | 3500m2 | 长春 | |
3 | 美国红橡木 | 100m3 | 大连 | |
4 | 落叶松 | 50m3 | 牡丹江 | |
5 | 铝型材 | 10t | 铝合金 | 营口 |
6 | MACA五金件 | 2000套 | 铝合金 | 奥地利 |
7 | 油漆过滤毡 | 6张 | 10000mm×1000mm×60mm一张 | 长春 |
8 | 活性炭 | 0.1t | 长春 | |
9 | 胶条 | 9.6万m | 1000m/卷 | 长春 |
10 | 抹布 | 0.05t | 长春 |
Sikkens水性漆主要成份为水性丙烯酸树脂,以水为稀释剂,不含苯类有害溶剂、甲醛、有毒重金属、游离TDI,无毒、无刺激性气味。对人体无害。主要成分为水性丙烯酸树脂,包括丙烯酸树脂乳液、丙烯酸树脂水分散体(亦称水可稀释丙烯酸)及丙烯酸树脂水溶液。乳液主要是由油性烯类单体乳化在水中在水性自由基引发剂引发下合成的,而树脂水分散体则是通过自由基溶液聚合或逐步溶液聚合等不同的工艺合成的。
本项目水性漆和稀释剂按质量比10:1进行均匀混合后,可直接喷涂于产品上,无色底漆、有色底漆、面漆各喷涂1次,干膜厚度约为100μm。喷漆理论用量为,0.2kg/m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可知,本项目木型材喷漆面积为2.2万m2,则该项目水性漆和稀释剂的总用量为4.4t/a(水性漆4t和稀释剂0.4)。项目水性漆和稀释剂主要成分详见表3-3。
表3-3 面漆主要化学成分一览表
原料名称 | 用量(t/a) | 主要成分 |
面漆 | 3.4 | 水性丙烯酸聚合物85.8%,滑石粉10.2%,消泡剂0.8%,助磨剂1.6%,流平剂0.6%,挥发性有机物1%(包括水溶性分散剂PM丙二醇甲醚、乙醇、异丙醇、丁酮、乙酸乙酯,不含苯系物) |
无色底漆 | 0.3 | 水性丙烯酸聚合物69.2%,滑石粉15.5%,消泡剂0.3%,助磨剂8.9%,流平剂5.1%,挥发性有机物1%(包括水溶性分散剂PM丙二醇甲醚、乙醇、异丙醇、丁酮、乙酸乙酯,不含苯系物) |
有色底漆 | 0.3 | 水性丙烯酸聚合物45%,滑石粉12.5%,植物色浆35%,消泡剂0.5%,助磨剂4.6%,流平剂1.4%,挥发性有机物1%(包括水溶性分散剂PM丙二醇甲醚、乙醇、异丙醇、丁酮、乙酸乙酯,不含苯系物) |
稀释剂 | 0.4 | 水 |
3.6建设内容
厂区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2000m2,建筑物详见表3-4,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3-5,工程内容详见表3-6。
表3-4 建筑物一览表
序号 | 建筑名称 | 单位 | 建筑面积 | 主要功能分区 | 备注 |
1 | 1#车间 | m2 | 1400 | 办公、仓库 | 1层,利用原有建筑 |
2 | 2#车间 | m2 | 600 | 生产 | 1层,利用原有建筑 |
表3-5 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据 |
1 | 总用地面积 | m2 | 6000 |
2 | 总建筑面积 | m2 | 2000 |
3 | 容积率 | % | 33.3 |
4 | 建筑物占地面积 | m2 | 2000 |
5 | 建筑系数 | % | 33.3 |
表3-6 工程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 工程内容 | 工程规模 | |||
主体工程 | 1#车间 | 1层 | 办公、仓库 | 办公、仓库 | 总建筑面积 1400m2 |
2#车间 | 1层 | 木材机加 木材干燥 油漆车间 成装车间 打磨车间 | 年产铝包门窗3000m2;木质幕墙500m2,实木阳光房200m2,轻体房屋1000m2 | 总建筑面积600m2 | |
公用工程 | 给水工程 | 给水水源为城市供水管网 | —— | ||
排水工程 | 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 | —— | |||
电气工程 | 由城市电网提供 | —— | |||
供热工程 | 生产用热(烘干)为电加热,冬季办公采暖采用集中供热 | —— | |||
环保工程 | 废气处理 | 2#车间粉尘:中央集尘系统(含布袋除尘器,6000m3/h风机),1#15m排气筒 | 1套 | ||
2#车间漆雾、喷漆废气: 6000m3/h风机+集气罩+过滤毡+活性炭吸附+2#15m排气筒 | 1套 | ||||
2#车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6000m3/h风机 | 2个 | ||||
固废处理 | 一般固体废物堆放场所 | 15m2 | |||
噪声处理 | 减振、隔声 | — | |||
储运工程 | 每个车间均有一个原料存放区;成品存放区位于1#车间 | — | |||
辅助工程 | (不设置食堂) | — | |||
依托工程 | 给排水工程依托市政管网,食堂依托长春市吉韩参业有限公司食堂。 | — |
本项目构筑的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3-7。
表3-7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 | 备注 |
1 | 拼板机 | 台 | 1 | A6000 | 1#车间 |
2 | 木工四面刨床 | 台 | 1 | S230 | |
3 | 木工双面刨床 | 台 | 2 | SY200 | |
4 | 组框机 | 台 | 1 | FP-4226 | |
5 | 单轴铣床 | 台 | 4 | MX5117B | |
6 | 单片截断锯 | 台 | 1 | MJ153E | |
7 | 压条锯 | 台 | 1 | ||
8 | 喷漆线 | 套 | 1 | ||
9 | 切割机 | 台 | 3 | 2#车间 | |
10 | 仿型铣 | 台 | 1 | ||
11 | 清角机 | 台 | 1 |
3.8工程分析
3.8.1主要生产工艺及排污点分析
(1)木型材加工工艺及产污环节
将购买的木材经过下料、刨光、铣型后制成框料和扇料;压条料经刨光、截断、组角后成为辅料;框料合框后,采用防水胶将框料与辅料安装在一起,准备喷漆;扇料经合扇、铣型后准备喷漆。
主要产污环节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G1、边角废料S1及噪声N1。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1。
(2)喷漆工艺及产污环节
①工艺原理
空气喷涂法,是以喷枪为工具,利用压缩空气(0.35MPa~0.6MPa)的气流将涂料吹散、雾化并喷在被涂饰件表面,形成连续完整涂层的一种方法,空气喷涂最初是为了适应硝基漆类的快干涂料而开发的涂装工艺。基本原理如图2-2所示。当一定压力的压缩空气从喷嘴的环形孔喷出时,在喷嘴前形成负压,涂料在大气压作用下,通过喷嘴中心孔道被抽出,涂料与压缩空气相会后,被分散成微小的涂料颗粒,在被涂饰表面上形成漆膜。
图3-2 空气喷涂基本原理图
空气喷涂设备:空气喷涂设备主要包括空气压缩机,油水分离器,喷枪,连接空气压缩机和喷枪的空气胶管及输漆罐等。
空气喷涂的优点是:
a.可喷涂的涂料范围广,既可喷涂低粘度染色剂漆,也可以喷涂各种高粘度的涂料;
b.据测算喷涂比手工涂饰快8~10倍,每小时涂饰面积可达150m~200m,对大型工件的效率更为显著。喷涂可以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
c.涂饰质量高,喷涂时涂料被雾化成极细的微粒,所以喷涂的漆膜细,装饰性好;
d.喷涂适应性强,应用广泛,对于被涂物的孔洞,缝隙以及倾斜,曲折,凹凸不平的复杂结构能均匀无遗漏的涂装,是其他任何涂漆方法无法做到的。
②工艺流程
a.打磨除尘:取半成品工件进行打磨除尘,用于后续喷漆。
b.水浸:在涂抹底漆前,对木料进行浸水达到一定湿度,以使上漆效果更佳,工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用水量约0.2m3/m2木料。
c.涂无色底漆:将工件挂在涂装吊车上,由人工使用抹布进行涂抹无色底漆。
d.喷有色底漆:工件由自动喷漆线进入有色底漆室进行喷漆。
e.喷面漆:从底漆喷房出来的工件开始喷面漆,本项目设两个喷漆房,一个是机器人自动烤漆,一个是喷漆工对工件喷漆。大批量生产时使用机器人自动喷漆,生产量少时,使用人工喷漆。喷漆时,进入喷漆室的非甲烷总烃在排风机引力的作用下先经过过滤毡过滤漆雾,然后排入排气筒。
f.烘干:采用电加热,使漆膜烘干,烘干废气进入排气筒,排气筒内安装活性炭,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净化后经12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主要产污环节为打磨粉尘G2、漆雾G3、G5、喷漆废气G4、G6、烘干废气G7、车间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G8、废过滤毡(含漆渣)S2、废活性炭S3、含漆废抹布S4以及生产噪声N2。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3。
主要产污环节为打磨粉尘G2、漆雾G3、G5、喷漆废气G4、G6、烘干废气G7、车间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G8、废过滤毡(含漆渣)S2、废活性炭S3、含漆废抹布S4以及生产噪声N2。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3。
图 3-3 喷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3)铝型材及玻璃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将购买的铝材及玻璃经过下料后制成框料和扇料;压条料经截断、组角后成为辅料;框料合框后与辅料用卡扣链接在一起,准备组装门窗;扇料用卡扣合扇后准备组装门窗。
主要产污环节为铝材下料产生的边角废料S4及噪声N2;压条料截断时产生的边角废料S5及噪声N3。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4。
(4)组装工艺及产污环节
将喷漆后的木型材和加工后的铝型材等用卡扣链接,与胶条、五金件、玻璃等人工组装,组装成铝包木门窗。
主要产污环节为废胶条S6,噪声N5。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5及表3-7。
功能 | 工艺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特征 |
木制品零件生产 | 木型材生产线 | 工艺粉尘G1 | 含木屑粉尘 | >6000m3/h风机,15m排气筒 | 1#排气筒 |
边角料S1 | 废木材 | 收集后出售 | —— | ||
噪声N1 | 噪声 | —— | —— | ||
烘干车间 | 木材及喷漆后烘干 | 烘干废气G7 | 非甲烷总烃 | >6000m3/h风机,15m排气筒 | 2#排气筒 |
打磨车间 | 打磨 | 打磨粉尘G2 | 含木屑粉尘 | >6000m3/h风机,15m排气筒 | 1#排气筒 |
喷漆车间 | 喷漆线 | 漆雾G3 | 漆雾 | >6000m3/h风机,15m排气筒 | 2#排气筒 |
喷漆废气G4 | 非甲烷总烃 | ||||
漆雾G5 | 漆雾 | >6000m3/h风机,15m排气筒 | |||
喷漆废气G6 | 非甲烷总烃 | ||||
无组织废气G8 | 非甲烷总烃 | 直接排放 | —— | ||
废过滤毡S2 | 废过滤毡(含漆渣) | 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
废活性炭S3 | 废活性炭 | 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
噪声N2 | 噪声 | —— | —— | ||
成装车间 | 铝型材及玻璃生产线 | 边角废料S4、S5 | 废铝材、废玻璃 | 收集后出售 | —— |
噪声N3 | 噪声 | —— | —— | ||
成品组装线 | 废胶条S6 | 废胶条 | 环卫处理 | —— | |
噪声N5 | 噪声 | —— | —— | ||
废胶条S6 | 废胶条 | 环卫处理 | —— | ||
噪声N7 | 噪声 | —— | —— |
表3-8 本项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一览表
本项目喷漆线共消耗水性漆4t/a。漆料平衡如图2-6。物料平衡详见表2-8。
(1)水性漆物料平衡
表3-9 物料平衡一览表
进入 | 产出 | ||
物料数量(t/a) | 物料名称 | 数量(t/a) | |
木材600 胶条6.7 | 边角废料 | 30.5t | |
粉尘 | 24 | ||
废胶条 | 0.0635 | ||
木型材半成品 | 571.4365 | ||
水蒸气 | 6(含水按木材重量1%计) | ||
铝型材10t 胶条6.7 | 边角废料 | 0.1 | |
废胶条 | 0.0635 | ||
铝型材半成品 | 16.5365 | ||
MACA五金件 5t | MACA五金件 | 5t | |
玻璃 3t | 玻璃半成品 | 2.97 | |
边角废料 | 0.03t | ||
水性漆4 油漆过滤毡0.48 活性炭0.1 抹布0.05t | 漆雾 | 0.0072 | |
非甲烷总烃 | 0.0776 | ||
无组织废气 | 0.024 | ||
废过滤毡(含漆渣) | 0.696 | ||
废活性炭 | 0.876 | ||
含漆废抹布 | 0.4692 | ||
成膜物 | 2.48 | ||
合计 | 646.03 | 646.03 |
(1)给水
区内给水水源为城市供水管网供水,给水来自双阳区自来水公司,可满足厂区生活供水及生产用水需要。本项目生产用水为水性漆稀释用水,用水量0.4m3/a,其中。本项目水浸用水量年用量30m3。喷枪清洗每周一次,用水量0.001m3/次,年用水量0.052m3。
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4m3/d(420m3/a)。
(2)排水
项目所在区域的排水体制为分流制,雨水直接排入奢岭河。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漆料稀释用水全部随漆料蒸发损耗。
本项目水浸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喷枪清洗废水排水量为0.0442m3/a,全部回用于漆料调配。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2m3/d(336m3/a)。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汇合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经奢岭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园区东部的奢岭河支流。
厂区给排水情况详见水平衡表3-10。
表3-10 建设项目水平衡分析 单位:m3/a
序号 | 类型 | 给水 | 损失 | 回用 | 排水 | |||
分类 | 新鲜水 | 循环水 | 损失量 | 回用量 | 排放量 | 排放去向 | ||
1 | 生活 | 职工生活 | 420 | — | 84 | 0 | 336 | 排入下水管网 |
2 | 生产 | 漆料调配 | 0.3558 | — | 0.3558 | 0 | 0 | 蒸发损耗 |
喷枪清洗 | 0.052 | — | 0.0078 | 0.0442 | 回用于漆料调配 | |||
木材水浸 | 30 | — | 30 | 0 | 0 | 蒸发损耗 | ||
合计 | 450.4078 | — | 114.3636 | 0.0442 | 336 | 排入下水管网 |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汇合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经双阳区奢岭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园区东部的奢岭河支流。
4.1.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所有废气排放源均来自生产车间,其中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粉尘;喷漆线产生的漆雾;喷漆废气;烘干废气。
①车间粉尘
生产车间木材进行刨光、进行打磨工作过程中将产生粉尘,主要为含有木屑的粉尘,刨光、打磨设备自带排风管道及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过滤处理,然后经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②漆雾和喷漆废气
本项目生产车间涂漆及烤漆时,产生飞散的漆雾和非甲烷总烃,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先经过油漆过滤毡进行过滤,然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烘干废气
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电加热对喷漆后的木材进行烘干,使木材达到加工需要及漆膜由内到外固化。烘干时产生水气及含非甲烷总烃的废气,将车间封闭并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净化,然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
生产车间的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喷漆室内的调漆过程、漆渣处理过程中排出的少量非甲烷总烃,会扩散至车间内,采用喷漆室密封,调漆室安装风机进行通风处理,并加强车间管理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源强,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冬季采暖为区域集中供热,不自建锅炉房,故无燃煤废气产生。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加工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不同的防噪减振措施。密闭厂房,加设隔音门窗,泵类采用减震基础和柔性接头等,以减少震动对建筑物和管路系统的影响。
本项目由于金属加工量较小,因此不使用冷却液。主要固体废物为边角废料、废过滤毡(含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除尘灰、废胶条、含漆渣废抹布、废包装纸箱及生活垃圾等,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方式详见表4-1。
其中边角废料、除尘灰及废包装箱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废胶条一同由垃圾箱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先暂存于厂区西侧的危废暂存间,交由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表4-1 固废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 主要成分 | 固废性质 | 产生量 (t/a) | 处置措施 | 排放量 (t/a) |
边角料S1 | 废木材 | 一般固废 | 30 | 收集后出售 | 0 |
废过滤毡S2 | 废过滤毡 (含漆渣) | 危险废物 | 0.696 | 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 0 |
废活性炭S3 |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 | 0.876 | 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 0 |
废油漆桶S9 | 废油漆桶 | 危险废物 | 1600个/a | 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 0 |
除尘灰S10 | 木削 | 一般固废 | 22.8 | 收集后出售 | 0 |
边角废料S4、S5 | 废铝材、玻璃 | 一般固废 | 2.9 | 收集后出售 | 0 |
废胶条S6 | 废胶条 | 一般固废 | 0.027 | 环卫工人处理 | 0 |
生活垃圾S7 | / | 一般固废 | 30 | 环卫工人处理 | 30 |
废包装纸箱S8 | 废纸箱 | 一般固废 | 10 | 收集后出售 | 0 |
含漆渣废抹布S9 | 废抹布 (含漆渣) | 危险废物 | 0.4692 | 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 0.4692 |
本项目已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于2018年2月5日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20112-2018-002-L。
项目总投资520万元,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工程环保投资及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 工程环保投资及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
一、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印刷园(长清公路19公里),本项目不新建厂房,租用长春市吉韩参业有限公司厂房,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木门窗的生产,年产德式铝包木门3000平方米、木质幕墙500平方米、实木阳光房200平方米、轻体木屋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印刷园(长清公路19公里),不新建厂房,租用长春市吉韩参业有限公司厂房,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木门窗的生产,年产德式铝包木门3000平方米、木质幕墙500平方米、实木阳光房200平方米、轻体木屋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二、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期(设备安装调试) | |
1.废水:生活废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已落实 |
2.噪声: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禁止夜间运输,昼间运输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并在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 | 已落实 |
3. 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包装废物,生活垃圾放入园区指定的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包装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部门。 | 已落实 |
营运期 | |
1.废水:主要是水浸用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水浸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清洗喷枪喷嘴的清洗废水回用于漆料调配,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奢岭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奢岭河支流;生产车间各构筑物及固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 本项目主要是水浸用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水浸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清洗喷枪喷嘴的清洗废水回用于漆料调配,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经奢岭园区污水处理厂后排入奢岭河支流;生产车间各构筑物及固废暂存间已采取防渗措施。 |
2.废气:主要是2#车间颗粒物、烘干废气、漆雾、喷漆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本项目使用德国产的Sikkens水性漆,车间进行封闭生产,木材刨光和打磨工序产生含有木屑的粉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收集过滤后再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在干式喷漆室内进行,喷漆车间和烘干车间设油漆过滤毡过滤漆雾,过滤后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2#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尽量采用低尘低毒原料,降低有害物质的排放,加强车间通风,使废气经厂房上方百叶窗外排,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车间进行封闭生产,木材刨光和打磨工序产生含有木屑的粉尘通过已安装的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已安装的布袋除尘器收集过滤后经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滤漆雾,过滤后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已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并采用低尘低毒原料,降低有害物质的排放,加强车间通风,使废气经厂房上方百叶窗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3.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加工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首选低噪声先进设备,车间封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已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车间进行封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废料、除尘灰、废包装箱、生活垃圾、废胶条、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边角废料、除尘灰及废包装箱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废胶条放入园区指定的垃圾箱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区西侧的危废暂存间中,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危废暂存间采取增铺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并设置警示标志,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边角废料、除尘灰及废包已装箱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废胶条已放入园区指定的垃圾箱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已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区西侧的危废暂存间中,并交由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
5.本项目2#车间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 已落实 |
6.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 |
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已落实 |
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选址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产业印刷园(长清公路19公里),厂区东侧隔岭西街50m外为北欧重型机械厂;南侧隔印业东西大路500m外为长春乾利彩色包装有限公司,800m外为吉林省建丰建材有限公司;西侧500m外为天禾印铁制罐厂,西南侧1km外为长春集美物流仓储中心;北侧20m为吉林省天泽管业有限公司和长春市利维木业,总投资520万元,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
租用长春市吉韩参业有限公司厂房,主要从事木门窗的生产。预计年生产德式铝包木门窗3000m2;木质幕墙500m2;实木阳光房200m2;轻体木屋1000m2。
本项目区域纳污水体为奢岭河,从现状监测结果来看,各监测断面水质数据均未超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但该河段中COD容量已经接近饱和,说明水体自净能力较低,环境容量接近饱和,造成该河段水质接近饱和的原因主要受当地正处于汛期的影响,连日降雨导致大量生活及农业源的污水进入河道。
(2)地下水
水质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浓度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地表水水质较好。
(3)环境空气
由监测及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无超标现象出现,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要求,尚有环境容量,说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4)声环境
评价范围内昼夜间环境噪声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的污染物浓度扩散结果可知,工程实施后,特征污染物的最大一次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分析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生活无数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工程噪声源对四周厂界影响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经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本项目水性漆料对周围的环境风险可以降至最低。
(1)废水
本项目水浸用水水源为自来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
为防止喷枪喷嘴堵塞,喷枪喷嘴每周清洗一次,因喷枪喷嘴处不涉及油性物质等其他杂质,因此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漆渣,回用于漆料调配,不外排。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汇合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经奢岭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园区东部的奢岭河支流,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2#车间颗粒物、烘干废气;2#车间喷漆线产生的漆雾、喷漆废气等。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2#车间无组织废气。
①颗粒物
2#车间对木材进行刨光和打磨工作过程中将产生粉尘,主要为含有木屑的粉尘,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粉尘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喷漆线产生的漆雾、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喷漆车间和烘干车间设油漆过滤毡过滤漆雾,过滤后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后由2#排气筒(15m)高空排放,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车间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2#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如下: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尽量采用低尘低毒原料,以降低有害物质的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系统,使废气通过厂房上方百叶窗外排。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运营期间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治理技术成熟、稳定、可行,经治理后,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加工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其声压级为80-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边角废料、除尘灰及废包装箱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废胶条一同由垃圾箱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暂存于厂区西侧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使周围群众了解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企业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在公众参与调查中被调查人员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他们认为该项目的建设能够为当地的经济效益,具有广泛的社会效益。公众希望政府保护当地环境要强化环境管理,切实落实环保设施和投资,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公众要求该项目应在建设前充分考虑环境问题;在保证经济效益的同时注意保护环境;工程要做到“三同时”、“三废”要做到达标排放。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的实施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采取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做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发展。
针对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源的排放特点以及废气处理设施情况,本次环评布设了污染源监测计划及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并提出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环境管理台账相关要求,明确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保障计划。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较为支持。
拟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产生的污染物强化末端治理,只要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新建项目在“三废”达标排放,则在本评价区域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该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以长双环建字[2017]6号《关于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产业印刷园(长清公路19公里),本项目不新建厂房,租用长春市吉韩参业有限公司厂房,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木门窗的生产,年产德式铝包木门窗3000平方米、木质幕墙500平方米、实木阳光房200平方米、轻体木屋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期(设备安装调试)
(一)、废水:生活废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噪声: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禁止夜间运输,昼间运输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并在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
(三)、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包装废物,生活垃圾放入园区指定的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包装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部门。
营运期
(一)、废水:主要是水浸用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水浸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清洗喷枪喷嘴的清洗废水回用于漆料调配,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奢岭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奢岭河支流;生产车间各构筑物及固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二)、废气:主要是2#车间颗粒物、烘干废气、漆雾、喷漆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本项目使用德国产的Sikkens水性漆,车间进行封闭生产,木材刨光和打磨工序产生含有木屑的粉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收集过滤后再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在干式喷漆室内进行,喷漆车间和烘干车间设油漆过滤毡过滤漆雾,过滤后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2#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尽量采用低尘低毒原料,降低有害物质的排放,加强车间通风,使废气经厂房上方百叶窗外排,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加工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首选低噪声先进设备,车间封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废料、除尘灰、废包装箱、生活垃圾、废胶条、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边角废料、除尘灰及废包装箱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废胶条放入园区指定的垃圾箱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区西侧的危废暂存间中,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危废暂存间采取增铺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并设置警示标志,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本项目2#车间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六)、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奢岭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总排放口废水评价标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污水排放标准
监测因子 | pH(无量纲) | COD | BOD5 | SS | NH3-N | 动植物油 |
标准限值(mg/L) | 6-9 | 500 | 300 | 400 | - | 100 |
本项目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监测因子均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2。
表6-2 废气排放标准
监测因子 | 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
排气筒 | 二级 | |||
非甲烷总烃 | 120 | 15m | 10 | 4.0 |
颗粒物 | 120(其它) | 3.5 | 1.0 |
厂界噪声监测评价标准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监测评价标准限值见表6-3。
表6-3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 |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GB 12348—2008 | 3类 | 65 | 55 |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废水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1。
表7-1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28W1# 污水总排口 | 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 4次/天,2天 |
噪声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2。
表7-2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29N1#东侧厂界外1m处 | 等效声级dB(A) | 昼间、夜间各1次,2天 |
▲2018029N2#南侧厂界外1m处 | ||
▲2018029N3#西侧厂界外1m处 | ||
▲2018029N4#北侧厂界外1m处 |
有组织废气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3。
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30A1#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3次/天,2天 |
◎2018030A2# | 颗粒物 | 3次/天,2天 |
无组织废气监测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见表7-4。
表7-4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30A3#车间上风向 | 非甲烷总烃 | 3次/天,2天 |
○2018030A4#车间下风向 | ||
○2018030A5#车间下风向 | ||
○2018030A6#车间下风向 |
废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废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pH | 玻璃电极法 | GB 6920-1986 | 600817N0017050197 | 酸度计 | PHS-3F+ORP501 |
SS | 重量法 | GB 11901-1989 | 35590897 | 电子天平 | BSA224S |
113417050204231711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GZX-DH﹒600-BS-Ⅱ | |||
COD | 重铬酸盐法 | HJ 828-2017 | YH2017788585972 | Cod消解装置 | YHCOD-8Z |
BOD5 | 稀释接种法 | HJ 505-2009 | 003170324 | 生化培养箱 | SPX-250B-Z |
NH3-N | 纳氏试剂分光 光度法 | HJ 535-2009 | 07721707071080006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L6 |
动植物油 | 红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7-2012 | 11111C17047128 | 红外分光测油仪 | 460 |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2。
表8-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因子 | 测定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Leq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 | 00309816 | 多功能声级计 | AWA6228+ |
有组织气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3
监测因子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非甲烷总烃 | 气相色谱法 | HJ/T 38-1999 | 17060019 | 气相色谱仪 | GC126N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6157-1996 | 35590897 | 电子天平 | BSA224S |
无组织气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4
监测因子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编号 | 使用仪器名称 | 型号 |
非甲烷总烃 |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 HJ 604-2017 | 17060019 | 气相色谱仪 | GC126N |
本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资质情况详见表8-5。
表8-5人员资质一览表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
最高管理者 | 朱 辉 | / | / | 经济管理 |
授权签字人 | 于 敏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4号 | 社工 |
技术负责人 | 孔庆宣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3号 | 制药工程 |
实验室负责人 | 吴盼盼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1号 | 环境工程 |
质量负责人 | 李凯盈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2号 | 资源环境科学 |
实验员 | 沈镝镝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6号 | 应用化学 |
实验员 | 李雪梅 | 上岗证 | 检岗证字第【YHHB】0005号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①及时了解记录生产工况,保证验收监测过程中生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负荷75%以上,在低于75%时停止监测。
②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监测点位布设科学性、代表性与可比性。
③验收监测时,尽量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用列出标准测试方法,尚未列出测试方法的污染物,尽量选择国家现行的标准测试方法。
④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环境监测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都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⑤废气测定前进行校正仪器,噪声在测定前、后均对仪器进行校正。
⑥每批水样测定同时做空白试验,并带有10%-20%的质控样和10%平行双样.废气和噪声测定前需校正仪器,水质监测质控样品分析结果见表8-6。
⑦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准、校核,最后由授权签字人审定。审定。
表8-6水质监测质控样品分析结果一览表
项 目 | 质控标准 样品编号 | 质控标准样品 | 测定结果
| 评 价 | |
保证值 | 不确定度 | ||||
pH | 202150 | 9.21 | ±0.05 | 9.22 | 合格 |
COD(mg/L) | 2001107 | 106 | ±5 | 102 | 合格 |
BOD5(mg/L) | 200242 | 50.1 | ±3.3 | 51.8 | 合格 |
SS(mg/L) | - | - | - | - | - |
NH3-N(mg/L) | 170227 | 0.113 | ±0.006 | 0.115 | 合格 |
动植物油(µg/mL) | 205959 | 25.9 | ±3.4 | 24.1 | 合格 |
监测期间,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正常运行,设计年生产德式铝包木门窗3000m2;木质幕墙500m2;实木阳光房200m2;轻体木屋1000m2;监测期间实际日生产德式铝包木门窗10m2;木质幕墙1.7m2;实木阳光房0.7m2;轻体木屋3.3m2,工况>75%。满足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9.2.1.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9-1。
表9-1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均值或范围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处理 效率 | 是否 达标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2018028W1# 污水总排口 | 排水量(t/d) | 2月26日-27日 | 1.12 | - | - | - | - | |||||||
pH(无量纲) | 7.26 | 7.34 | 7.06 | 7.27 | 7.41 | 7.15 | 7.16 | 7.37 | 7.06-7.37 | 6-9 | - | 达标 | ||
SS(mg/L) | 131 | 135 | 137 | 133 | 135 | 132 | 133 | 139 | 139 | 400 | - | 达标 | ||
CODcr(mg/L) | 181 | 183 | 184 | 181 | 182 | 184 | 183 | 184 | 184 | 500 | - | 达标 | ||
BOD5(mg/L) | 51.3 | 52.7 | 52.0 | 51.1 | 51.7 | 52.3 | 51.2 | 52.2 | 52.7 | 300 | - | 达标 | ||
氨氮(mg/L) | 7.74 | 7.56 | 7.58 | 7.91 | 7.78 | 7.42 | 7.84 | 7.44 | 7.91 | - | - | - | ||
动植物油(mg/L) | 2.44 | 2.34 | 2.77 | 2.14 | 2.18 | 2.66 | 2.37 | 2.48 | 2.77 | 100 | - | 达标 |
从表9-1中可以看出:该项目污水总排口监测的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的监测值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9.2.1.2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2。
表9-2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LeqdB(A)
监测点位 | 2月26日 | 2月27日 | 临厂外环境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2018029N1#东侧厂界外1m处 | 52.1 | 42.5 | 52.4 | 43.1 | 北欧重型机械厂 |
▲2018029N2#南侧厂界外1m处 | 51.3 | 41.3 | 51.7 | 40.7 | 长春乾利彩色包装公司 |
▲2018029N3#西侧厂界外1m处 | 51.8 | 40.9 | 53.1 | 41.5 | 天禾印铁制罐厂 |
▲2018029N4#北侧厂界外1m处 | 50.5 | 40.3 | 50.2 | 40.3 | 吉林省天泽管业有限公司 |
标准限值 | 昼间65,夜间55 | ||||
是否达标 | 达标。 |
从表9-2中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9.2.1.3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3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均值或范围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 达标 | |||||
1 | 2 | 3 | 4 | 5 | 6 | ||||||
◎2018030A1# | 非甲烷总烃(mg/m3) | 2月26日-27日 | 21.23 | 23.14 | 20.15 | 22.24 | 21.27 | 23.15 | 23.15 | 120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排气量(m3/h) | 25643 | 24897 | 25169 | 25349 | 24997 | 24794 | 25643 | - | - | ||
非甲烷总烃排气速率(kg/h) | 0.54 | 0.58 | 0.51 | 0.56 | 0.53 | 0.57 | 0.58 | 10 | 达标 | ||
颗粒物(mg/m3) | 10.24 | 11.17 | 8.26 | 11.21 | 9.54 | 9.62 | 11.21 | 120 | 达标 | ||
颗粒物排气量(m3/h) | 34321 | 35128 | 35337 | 34921 | 34587 | 35211 | 35337 | - | - | ||
颗粒物排气速率(kg/h) | 0.35 | 0.39 | 0.29 | 0.39 | 0.33 | 0.34 | 0.39 | 3.5 | 达标 | ||
◎2018030A2# | 颗粒物(mg/m3) | 31.22 | 30.84 | 32.34 | 31.41 | 30.62 | 31.64 | 32.34 | 120 | 达标 | |
颗粒物排气量(m3/h) | 35122 | 34934 | 35224 | 34825 | 35345 | 35369 | 35369 | - | - | ||
颗粒物排气速率(kg/h) | 1.11 | 1.11 | 1.14 | 1.09 | 1.08 | 1.12 | 1.14 | 3.5 | 达标 |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4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均值或范围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是否 达标 | |||||
1 | 2 | 3 | 4 | 5 | 6 | ||||||
○2018030A3#车间上风向 | 非甲烷总烃 | 2月26日-27日 | 0.07L | 0.07L | 0.07L | 0.07L | 0.07L | 0.07L | 0.07L | 4.0 | 达标 |
○2018030A4#车间下风向 | 非甲烷总烃 | 0.35 | 0.32 | 0.36 | 0.31 | 0.34 | 0.32 | 0.36 | 4.0 | 达标 | |
○2018030A5#车间下风向 | 非甲烷总烃 | 0.36 | 0.32 | 0.31 | 0.34 | 0.32 | 0.33 | 0.36 | 4.0 | 达标 | |
○2018030A6#车间下风向 | 非甲烷总烃 | 0.34 | 0.32 | 0.34 | 0.33 | 0.34 | 0.33 | 0.34 | 4.0 | 达标 |
从表9-3、9-4中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废气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9.2.1.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考核各地环境保护成效的重要标志,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对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污染物进行核算。废水排放量为336m3/a,总量控制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见表9-3。
表9-3 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总量控制污染物 | COD | 氨氮 |
排放量(t/a) | 0.062 | 0.0027 |
1、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基本上落实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长双环建字[2017]6号《关于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批复意见,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
2、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监测的pH、SS、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均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3、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4、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废料、废过滤毡(含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除尘灰、废胶条、含漆渣废抹布、废包装纸箱及生活垃圾等。其中边角废料、除尘灰及废包装箱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废胶条一同由垃圾箱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暂存于厂区西侧的危废暂存间,交由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处置。
该项目基本上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固体废物做到综合利用,环境管理有一定成效。根据以上各项监测指标的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评价,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验收。
(1)在车间除尘后,加强通风。
(2)危险固体废物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产业印刷园(长清公路19公里)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N轻工10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已建(现状评价) □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德式铝包木门窗3000m2,木质幕墙500m2,实木阳光房200m2,轻体木屋1000m2 | 实际生产能力 | 德式铝包木门窗3000m2,木质幕墙500m2,实木阳光房200m2,轻体木屋1000m2 | 环评单位 | 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 | 审批文号 | 长双环建字[2017]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
开工日期 | 2017年9月 | 竣工日期 | 2017年10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验收单位 |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2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0 | 所占比例(%) | 11.5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52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60 | 所占比例(%) | 11.5 | ||||||||||||||||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 25 | 噪声治理(万元) | 1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15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 | ||||||||||||||||||
运营单位 | 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112MA148POM4L | 验收时间 | 2018年3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0.0336 | 0.0336 | 0.0336 | +0.0336 | |||||||||||||||||
化学需氧量 | 184 | 250 | 0.062 | 0.062 | 0.062 | 0.062 | |||||||||||||||
氨氮 | 7.91 | - | 0.0027 | 0.0027 | 0.0027 | 0.0027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尘 | |||||||||||||||||||||
工业粉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SS | ||||||||||||||||||||
总磷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件
1.关于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及监测点位布设图
3.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4.监测方案
5.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6.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合同
7.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合同
8.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表
9.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备案表
10.监测照片
11.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监测报告
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及监测点位布设图
监测方案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建设项目: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监测方案编号:YHHB/WT2018028、YHHB/WT2018029、YHHB/WT2018030
委托单位:长春市木与自然窗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产业印刷园
三、监测时间
2018年2月26日-2月27日
四、监测类别
污水、废气、噪声
五、监测内容
监测点名称 | 位置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2018028W1# | 污水总排口 | 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 4次/天,2天 |
▲2018031N1# | 东侧厂界外1m处 | 等效声级dB(A) | 昼间、夜间各1次,2天 |
▲2018031N2# | 南侧厂界外1m处 | ||
▲2018031N3# | 西侧厂界外1m处 | ||
▲2018031N4# | 北侧厂界外1m处 | ||
◎2018030A1# | 项目厂内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3次/天,2天 |
◎2018030A2# | 项目厂内 | ||
○2018030A3# | 车间上风向 | ||
○2018030A4# | 车间下风向 | ||
○2018030A5# | 车间下风向 | ||
○2018030A6# | 车间下风向 |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
一、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印刷园(长清公路19公里),本项目不新建厂房,租用长春市吉韩参业有限公司厂房,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木门窗的生产,年产德式铝包木门3000平方米、木质幕墙500平方米、实木阳光房200平方米、轻体木屋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印刷园(长清公路19公里),不新建厂房,租用长春市吉韩参业有限公司厂房,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木门窗的生产,年产德式铝包木门3000平方米、木质幕墙500平方米、实木阳光房200平方米、轻体木屋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二、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期(设备安装调试) | |
1.废水:生活废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已落实 |
2.噪声: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禁止夜间运输,昼间运输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并在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 | 已落实 |
3. 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包装废物,生活垃圾放入园区指定的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包装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部门。 | 已落实 |
营运期 | |
1.废水:主要是水浸用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水浸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清洗喷枪喷嘴的清洗废水回用于漆料调配,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奢岭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奢岭河支流;生产车间各构筑物及固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 本项目主要是水浸用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水浸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清洗喷枪喷嘴的清洗废水回用于漆料调配,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经奢岭园区污水处理厂后排入奢岭河支流;生产车间各构筑物及固废暂存间已采取防渗措施。 |
2.废气:主要是2#车间颗粒物、烘干废气、漆雾、喷漆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本项目使用德国产的Sikkens水性漆,车间进行封闭生产,木材刨光和打磨工序产生含有木屑的粉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收集过滤后再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在干式喷漆室内进行,喷漆车间和烘干车间设油漆过滤毡过滤漆雾,过滤后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2#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尽量采用低尘低毒原料,降低有害物质的排放,加强车间通风,使废气经厂房上方百叶窗外排,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车间进行封闭生产,木材刨光和打磨工序产生含有木屑的粉尘通过已安装的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已安装的布袋除尘器收集过滤后经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滤漆雾,过滤后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已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并采用低尘低毒原料,降低有害物质的排放,加强车间通风,使废气经厂房上方百叶窗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3.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加工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首选低噪声先进设备,车间封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已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车间进行封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废料、除尘灰、废包装箱、生活垃圾、废胶条、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边角废料、除尘灰及废包装箱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废胶条放入园区指定的垃圾箱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区西侧的危废暂存间中,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危废暂存间采取增铺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并设置警示标志,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边角废料、除尘灰及废包已装箱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废胶条已放入园区指定的垃圾箱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毡、废油漆桶及废抹布已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区西侧的危废暂存间中,并交由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危废暂存间已增铺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固体废物没有随意丢弃。 |
5.本项目2#车间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 已落实 |
6.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 |
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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