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 13:22:53
环境保护是一项对大家都有利的工作,可以说好的环境对我们的身心都是有益的,我们现在把环境治理好,那么以后子孙才可以更好的享受魅力的蓝天与环境。所以无论是何时环境保护都是不能懈怠的,那么为何要建立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具体的一起和长春环评小编了解一下吧!
《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
行政许可作为国家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一种有效手段,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和采用。过去,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在一些领域,我国部分行政审批程序繁琐,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发展、损害了公民权利,有些还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被誉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又一座里程碑”,表明我国政府正加速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它的颁布、施行,对推行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2002年11月至2007年10月,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先后分4批取消和调整了1876项行政审批项目。 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依据《行政许可法》,对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定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保留并设定为行政许可,共500项。
环保部门依法承担着大量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为保证《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的实施,原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法律依据进行了汇总梳理,形成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定的由国家环保总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依据目录》,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含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核技术应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开发、关闭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等23项环境行政许可项目。
以上就是长春环评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要建立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行政许可作为国家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一种有效手段,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和采用,是可以有效的抑制对环境不利的事情发生,通过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参与保护环境,那个时候的我们的环境就会越来越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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