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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船舶垃圾的抵港垃圾处理和培训与教育的相关记录!

2020-11-24 14:23:09

  对于现在的环境治理来说,大家不仅要治理空气、治理水、治理土壤,其实咱们的江河湖海也是需要我们保护和治理的。那么关于船舶垃圾的抵港垃圾处理和培训与教育的相关记录到底怎么做呢?具体的一起和长春环境检测小编了解一下吧!

  1 船舶抵港禁止向港口水域倾倒垃圾和废弃物。

  2 抵港船舶禁止使用焚烧炉焚烧垃圾。

  3 航行中未能处理或不允许处理的垃圾,抵港后应向港口申请接收处理。

  4 凡含有危险、有毒等垃圾的品名、性质、数量应事先报告港口当局,经批准后方能处理。

  5 垃圾接收作业时,船方与接收方应密切配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垃圾散落水域。

  6 留存船上的塑料制品垃圾及其它垃圾,抵港申办接收后,应向接收单位索取收据或证明与《船舶垃圾记录簿》一起妥善保存备查。

  机舱油污垃圾的处理

  1 机舱产生的油污垃圾应集中装入专用塑料袋或垃圾桶,放置在遮阳通风良好的处所,并经常检查,防止发热自燃。

  2 严禁将油污垃圾弃置入海。

  3 油污垃圾可在航行中采用焚烧炉处理或抵港后申请港口接收处理。

  培训与教育

  1 船舶每季度定期学习《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以及主管当局的相关规定。

  2 新上船的船员应及时进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培训与教育。

  记录

  1 每次排放作业或焚烧垃圾都应予以记录在《船舶垃圾记录簿》中。

  2 《船舶垃圾记录簿》由大副负责记录和保管,每记录完一页后由船长签字。

  3 《船舶垃圾记录簿》用完后应在船上保存两年。

  以上就是长春环境检测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船舶垃圾的抵港垃圾处理和培训与教育的相关记录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抵港船舶禁止使用焚烧炉焚烧垃圾,同时垃圾接收作业时,船方与接收方应密切配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垃圾散落水域,针对特别的有害物品需要先报告港口当局,经批准后方能处理,大家要重视抵港垃圾的处理,因为这不是一件小事,这是关系到环境的治理和周边的安全的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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