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2 11:14:23
我们应该如何有效的来解决目前环境存在的问题?那么今天呢,我们的长春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小编,就根据这个内容,给大家整理了这么一篇相关的文章,那么下面呢,就来让我们的小编详细的给大家做一下介绍吧~
首先,我们在社会权力配置上的错误,众多污染企业不是没有治污设备,但治污设备开不开是企业说了算,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不开或者少开治污设备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的收益。治 污不会给企业带来收益,只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所以私排乱放难以避免。如果中国现有的治污设备都运行起来对改善环境也是非常有利的。为了让现有的治污设备都运行起来只有用法律剥夺 污染企业的治污权。当一家污染企业建成后就将污染治理部门的管理和运用权交给另一家环保企业或者污染企业的污染设备管理人员由国家任命。从而改变开不开治污设备由污染企业主说了 算的局面。污染企业的产量越高产出的污染物就越多向环保企业所交的治污费用就越高。环保企业为了自身的收益会形成对污染企业的一种监督。环保企业将对环境污染付全责,出了问题重 罚环保企业。而在我们现在的权力架构下,污染企业只要拿出很少的一部分钱贿赂环保管理部门就可以让环保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治污需要1000W只要拿出100W来贿赂环保部门就可以 了。而环保企业不会为了100W的收入去承担1000W的责任的。而污染企业向环保企业交了1000W的治污费用也绝不会容忍环保企业拿了钱却不治污。现行的治污管理体制已经失败,猫鼠一窝, 权力内部缺少对立和制衡。新的权力架构加强了相互的制约,因为污染企业和环保企业的利益不一致,相信新的权力架构将好于现行的权力架构。中国未来的行政改革将实现直接权力向间接 权力的转化。所谓直接权力就是权力的拥有者可以直接行使权利,比如:领导可以直接将下属免职。而领导免职下属要通过一个委员会审核就是一种间接权力。污染企业的企业主有权力直接 停止治污设备的运行,我的地盘我做主,就是一种直接权力。而改革后污染企业将失去这一权利。对于管理治污设备的员工来说,旧的体系是对老板负责,而新的体系是对公众和国家负责。 这种将代表公众利益的人嵌入到社会私人企业和组织的思想,还可以广泛应用于国企的管理和社会质监体系。比如:为了遏制国企的腐败,国企的财务主管应当是由国资委任命的而不应是由 国企负责人任命的,国企的财务主管必须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负责,而不是对国企领导的个人利益负责。再比如:牛奶企业的质监员也应当改变对老板的利益负责的局面,改为对公众的合法 权益负责,当老板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必须服从公众的利益,这样以来,牛奶企业的老板随意任命质监员的权力必须被剥夺,并将这份权力交给公众。
其次,中国行政体系的行政架构中有不合理的地方,现在我们的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架构是中国延续了千年的郡县制结构,省环保下面是市环保,市环保下面甚至还有区环保。这种 郡县制结构已经不适合现代社会的行政需要。是一种落后的行政架构。这种架构看似省管着市,市管着区,实际上他们的真实关系松散。市环保局相对独立。一家企业要想偷排只要跟市环保 搞好关系就可以了。实际上市环保局就可以决定一家企业偷排是否受到追究。市环保局是权力的真实拥有者,是权力寻租的主体。而对于下面的真实情况,省环保并不知情。省对市的管理只 是一种形式。一个省有十多个市,每个市都相当于一个小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每个市对环保的认识和态度都不同,各有各的想法,政策执行起来花样百出。市环保局拥有权力而缺少监督 ,想不腐败都难。省不对市负责。既然不需要负责任监管就不过是一种过场。
我们应当将权力集中到省一级。我们需要用一家大公司完成以前数家小公司的任务。一个省的环保问题,只需要省环保局一家就可以解决,而市县区将成为省环保局的内部机构,市 环保局长将从一个地方官员变成一个内部员工一个普通的公职人员。如果再发生河北沧县红豆局长之类的事件,被免职的将不会是一个市环保局长,而是河北省环保局的主要官员。
随着科技的进步,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出现,对管理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跨国公司已经可以很容易的知道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每天的生产销售等情况。这些管理技术为郡县制的 深层次改革提供了管理和技术支持。中国应该加大在行政系统信息化方面的投入。而行政系统信息化方面的改革必将带动国家管理方式的变革。
新旧结构对比,新结构的抗腐蚀能力更强,腐败将更少的发生。因为市环保局长将丧失他的权力,重大决策将集中于省而不是市,只有一个权力中心为监管提供了便利,当力量集中 于省的时候,我们可以配置更强大的调研、科研、政策研发、监控团队,行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强。而如果是旧结构我们不可能为每个市都配备这样强大的管理力量。事实上,旧的管理结 构人浮于事,无所作为,不仅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连基本的监管也做不好。现实赤裸裸的证明,如果一个城市有一条污水河,市环保局既没有能力关停排污企业,也没有能力治理污染 的河流。关停污染企业市长会找你,地方经济不发展了?治理河流需要钱,但你不是财政部。当一个部门什么问题都不能解决的时候,无所作为、得过且过就成为一种必然。
总而言之,只有对环境的监管体系做出变革,才有可能解决环境问题。在环境问题的监管上我们至少应当做到四点,这四点是民众的最低要求。第一、能治理的污染一定要治理。不 能像北京一样每天50万吨的生活污水,只上40万吨的处理能力,那10万吨的污水就直排。我们很多工程上都不差钱,为什么一到环境问题上就没了钱呢?其实现在很多污染都有治理手段就是 不上。归根结底还是认识和观念问题。第二、现有的治污设备要运行起来。现在中国的很多企业都有治污设备,但大多为了应付检查,没有实际运行起来。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剥夺企业的治 污权,从而改变治污设备的开启由企业老板说了算的原因。第三、对于目前不能治理的污染物不要随意排放和丢弃。第四、对于不能治理的污染要进行技术的研发,我们今天不能治理的污染 不能永远的持续下去,总有一天我们要解决问题的。
看了上述长春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小编分享的这篇文章内容后,各位现在对于这方面的问题呢,是否有了更加全新的认识呢?那么今天的这方面内容呢,我们的小编就暂时的给大家介绍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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