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8云顶集团|(中国)-SouGou百科

联系电话
159-0431-3188

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环境保养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和长春环保设备看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注意事项!

2021-10-12 10:43:42

  保护环境每个人和每个企业都是需要做的,同时现在的环保保护都是有规定的, 如果没有准守规定,其实我们都是需要对此负责的。那么关于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具体的一起和长春环保设备小编了解一下吧!

  1)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违反该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或导致损失扩大的,受害人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2)“直接受到损害”的用语旨在对侵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予以合理的限制,但只要受害人的损失与污染环境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就应当是因环境污染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长春环保设备小编提示判断受害人是不是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案件审理中予以查明,而不应当在案件受理中的审查起诉环节加以判断。在环境污染致害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对于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于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的处理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调解行为。环保部门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环保部门所作的赔偿处理决定不服,只能以侵权行为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长春环保设备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注意事项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因环境污染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所以一定要准守相关的规定,谁污染谁治理。


Copyright 2017 by Forestry Financing Trust All Right Reserved. 吉ICP备17008806号-1

Baidu
sogou